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民事诉讼法的又一次修改标志着我国的民事诉讼程序发展又进入到了一个历史的新纪元。民事诉讼审前程序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的一部分,在我国诉讼活动进程中发挥的作用还远远没有达到其应有的功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于审前程序的规定仅限于审理前的准备这一节,可见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上对这一制度的重视程度不高。相比其他拥有完备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国家而言,该程序的作用已经从为开庭审理做准备转变为解决纠纷的重要地位。由此看来,设置符合我国司法现状的民事审前程序是非常有必要的。文章主要分四个部分对民事诉讼审前程序进行阐述。第一部分为文章的概述部分,主要介绍了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概念内涵、特征和其具有的特殊功能,为接下来的内容叙述打下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为文章的域外考察部分,主要介绍了两大法系中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对于该程序的具体内容,以及通过对比这些国家的在审前程序的异同点得出对我国的启示。第三部分为文章的现状内容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立法规定和审前程序在司法适用阶段出现的问题,为下文内容的续写提出前提。第四部分为文章的完善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完善时应该遵循的原则和具体需要完善的配套制度。如今,我国正面临纠纷数量庞大以及司法资源紧缺的状况,完善民事审前程序的功能恰恰能够缓解我国现阶段司法环境的困境。大量的事实表明审前程序的充分适用能够大大的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目前我国正面临着诉讼案件庞大的状态,每年法院系统都面临着极大的考验,走在纠纷解决最前沿的基层人民法院更是承担着绝大多数纠纷的解决工作的任务,它们需要更高效更便捷更能满足纠纷主体需求的程序设置。各国的实践表明,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应用能够高效的解决纠纷,对诉讼效率的提高有很大的帮助。具有这种功能的程序,是我国今后司法改革中需要重点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