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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赋予了每个公民劳动的权利,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类组织都有促进劳动者就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多种形式的就业歧视现象却大量存在,使劳动者的就业平等权受到了严重侵害。囿于个体劳动者的相对弱势,劳动者常常求助无门。因此,反就业歧视法律救济制度的构建和完善就显得极为迫切。而我国现行反就业歧视法律救济制度却存在诸多缺陷,难以对劳动者进行有效的救济。基于此,本文从法律救济的必要性、现状考察、比较法借鉴、制度构建和完善等方面入手,比较全面地探讨了我国反就业歧视法律救济制度问题,以期劳动者的就业平等权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本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是就业歧视与反就业歧视法律救济之一般阐述。首先,对什么是歧视、就业歧视就行了界定,并分析了就业歧视的表现形式和判定标准;其次,阐述了反就业歧视法律救济的内涵和反就业歧视法律救济的具体方式。第二部分是完善我国反就业歧视法律救济制度的必要性分析。本部分通过劳动者基本人权保障和实现社会公正的法理分析,以及现实就业现象的广泛存在与法律救济不足矛盾的客观分析,阐述了我国完善反就业歧视法律救济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三部分是我国现行反就业歧视法律救济制度之检讨。本部分首先考察了我国反就业歧视法律救济制度的立法现状,在此基础上,着重阐述了我国反就业歧视法律救济制度的不足和缺陷。第四部分是反就业歧视法律救济制度的国际借鉴。本部分首先从比较法考察的视野详细阐述了美国反就业歧视的立法现状和反就业歧视的法律救济方式,在此基础上,总结了美国反就业歧视法律救济制度给我国的启示。第五部分是我国反就业歧视法律救济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本部分从立法、行政救济、司法救济三个层面探讨了我国反就业歧视法律救济制度的完善问题。立法方面主要是制定《禁止就业歧视法》;行政救济方面主要是把就业歧视纳入到劳动争议中来,并为劳动监察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保障;司法救济方面主要是建立司法审查制度,并构建针对就业歧视的公益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