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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资本的全球化流动趋势不断加强。金融资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并购”为关键词展开了新一轮的角逐。各发达国家在完成国内资本的整合之后,以更强劲的力量瞄准了门禁初开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首当其冲地成为各国必争之地。2006年12月11日对于中国银行业的改革来说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依据中国加入WTO的承诺,银行业为期5年的入世过渡期结束。从这天起,中国的银行业全面地对外资银行开放,外资银行在经营业务和经营地域限制上已享受到与国内银行同样的待遇,这标志着中外资银行的竞争已经步入正面交锋、全方位比拼的新时代。到2006年12月为止,总共有29家境外金融机构入股了21家中资银行,投资总额近190亿美元。三大国有银行也先后引进了外国战略投资者。其数量之多、速度之快、规模之大、金额之巨为历史罕见。可以说,全球的银行业并购已经开始席卷我国。 本文将在研究外资银行在华并购的背景与特点的前提下,在对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和银行审慎监管方面的国际规则,以及发达国家在银行并购方面的立法进行了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我国的银行并购法律与发达国家间的差距与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指出,中国的外资银行并购法律的制定和完善应该明确外资银行在华并购的原则和方向,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对于外资银行并购成熟的立法经验的基本思路,并且提出了相应的制定和完善建议。 第一部分通过对外资银行在华并购的历史背景、国际背景以及外资并购我国银行的特点的介绍和分析,提出在经济全球化影响下外资银行通过并购推进其全球化战略是银行发展的趋势。 第二部分归纳了外资银行在华并购所涉法律规范及特殊事项,在法律原则和具体法律规范两个方面分析指出,外资银行在华并购所涉法律规范存在的问题。 第三部分着重探讨了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和加强外资银行监管两种国际规则,即WTO下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和巴塞尔委员会所制定的加强外资银行监管的相关法律文件。在外资银行并购监管的国内规则方面,分析了美国、英国以及韩国的法律。 第四部分针对前面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的不足和缺陷,提出对完善外资银行在华并购所涉法律规范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