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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问题是关系着我国经济发展以及和谐社会构建的重大问题,而公平与效率是我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经常探讨的重大课题,如何正确处理收入分配领域中的公平与效率,对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传统旧体制下,在公平与效率问题上过多地侧重于公平,倡导“一大二公三纯”这样的目标,并且在分配方式上实行平均主义,结果严重地挫伤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但没能实现公平也严重地损害了效率,进而破坏我国经济的发展。而在目前我国处于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虽然平均主义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居民收入差距又出现不断扩大的趋势,社会公平问题严峻,从而也导致公平与效率失衡。本文试图对分配领域公平与效率的问题进行研究,从而提出实现公平与效率和谐统一的政策建议。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对公平及效率的涵义进行界定,公平与效率都是人类所追求的永恒的价值目标,都属于社会历史范畴,两者的外延延伸很广,都会涉及到政治、经济、道德、文化等方方方面,但本文主要将公平与效率界定在收入分配领域研究的范围内,指出收入分配的公平主要包括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三个环节缺一不可,共同构成收入分配的公平。效率主要指经济效率,就是经济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资源与生产出的产品的比率,简单地说就是投入与产出的比率。其次笔者运用唯物辩证主义方法论证了效率和公平的对立统一关系。两者的对立性主要表现在:不能过分地追求效率或是追求收入均等。过分追求高效率势必会导致两极分化,最终损害公平;强调绝对公平,追求收入均等,又会损害到效率的实现;两者的统一性表现在:效率是实现公平的基础,公平反过来又能促进效率的进一步实现。因此我们不能片面的强调公平或是效率,应兼顾公平与效率,实现两者动态中的统一平衡。第二部分主要是回顾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列宁、毛泽东、邓小平)关于公平与效率问题的理论和实践以及西方经济学家关于公平与效率选择的理论(效率优先论、公平优先论、公平与效率兼顾论),他们关于公平与效率问题的得与失,对于我们处理公平与效率问题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第三部分分析了公平方面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起点上存在不公平,过程中存在不公平,起点和过程的不公平又导致了结果上的不公平问题。起点上的不公平主要表现在教育机会的不公平、劳动就业机会的不公平以及行业垄断、地方保护主义等行政性垄断导致机会不公平这三个方面。过程中的不公平主要是由于制度不健全、管理失范导致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非法经营活动猖獗,使一部分人靠非法经营活动获取暴利,导致人们之间收入差距扩大;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政治制度存有缺陷,寻租腐败问题严重,使一部分人获得大量灰色收入;此外我国税制不完善以及监管不力导致税收大量流失,使税收制度不能很好的起到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作用。这些种种问题都导致过程不公平。结果不公平主要体现在城乡、地区、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扩大。面对我国公平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只有解决好公平问题,才能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和谐发展,为此笔者在第四部分提出一些解决公平问题的政策建议,首先要创建起点公平的分配政策:要发展教育事业,保障教育机会的公平;要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保障充分就业;要打破行政性垄断,鼓励竞争。只有确保起点上公平,才能保证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其次要完善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的分配政策: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加强政治制度建设;完善税收制度,加强纳税的宣传和监管;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这些政策建议都有助于缩小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实现公平。只有公平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公平与效率才能从失衡走向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