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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乡镇财政困难,保障基层政权运转,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2006年7月,财政部在结合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推广乡财县管改革。毗邻省会长沙且乡镇财政实力较强的全国百强县望城县于2009年1月1日正式推行乡财县管制度。通过一年多的实践,“乡财县管”这项新改革在望城县运行得怎样,改革后望城县乡镇财政状况和管理水平有没有改善和提高,以及如何深化这一改革,已成为理论界和各级政府普遍关注且亟待深入研究的问题。本文以财政绩效评价理论和公共财政理论为基础,依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方法,综合运用评价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在对比分析了望城县乡财县管改革前后的相关财政数据后,对望城县“乡财县管”改革绩效进行了总体评价:能够有效堵住乡镇财政收入的漏洞,但导致乡镇政府增收的积极性不高;能够有效规范乡镇财政的支出行为,但使乡镇财政增加了运行成本;能够有效增强乡镇财政的保障功能,但使一级财政的职能弱化;能够有效控制乡镇政府新债,但债务化解工作任重道远;能够有效提升乡镇财政的管理水平,但预算管理工作仍需加强;能够有利于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但克服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弊端仍很困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但各项配套改革仍不健全。因而,望城县乡财县管改革虽然产生了积极效应,但乡镇财政依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没有解决乡镇财政的深层次问题。所以必须在坚持完善乡财县管制度的同时,积极主动寻找治本之策——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行综合配套改革;科学界定县乡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推动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完善;转变乡镇财政职能,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建立上下级政府联动机制,积极化解乡镇债务;积极发展乡镇经济,大力培植乡镇财源;加强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