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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模式出现以来,以互联网为依托的这一商业创新模式与传统行业不断融合,共享单车便是共享经济与传统自行车租赁行业的融合。共享单车因其具有传统自行车所不具备的便利性,一经出现便发展得如火如荼,同时,因监管缺失所导致的野蛮生长和乱序竞争问题不断,制约了共享单车行业发展。企业市场准入机制不完善、押金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部门职责交叉、协作管理能力不强等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共享单车的发展,同时也制约了共享经济的发展。共享单车是市场经济发展下的产物,企业竞争的自发性易导致市场失灵,政府的有效监管是调节市场失灵的重要手段。本文以共享单车行业存在的法律关系为逻辑出发点,通过分析行业发展现状,从法学视角分析共享单车行业经营在现有监管模式下仍存在的问题,针对监管短板提出具体的完善建议。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从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入手,介绍了共享单车及互联网背景下共享平台的发展现状,梳理了国内、外对专家学者对共享单车所涉及法律问题的探讨,从现实角度分析了共享单车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挑战,以期对本文的写作起到指导性作用。第二章主要阐述了共享单车的基础理论,对共享单车、共享经济等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围绕共享单车的兴起与发展、共享单车行业存在的法律关系以及共享单车规制的必要性三个方面展开,探讨了学界关于共享单车所涉法律关系的主流观点,结合城市基础交通现状、环保压力、市场失灵、消费者保护等多个方面,释明对共享单车经营进行监管的必要性,为下文进一步论述共享单车经营监管问题奠定逻辑基础。第三章主要从共享单车行业经营监管模式入手,分析了国家监管、自律监管和协同监管三种监管模式的利弊,并结合交通部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指导意见》和各地出台的指导意见,分析了各地对共享单车行业的监管现状,各地监管政策由于实际情况的差异在规制程度上明显不同,部分城市规制理念滞后,各地出台的指导意见仍然是被动的管制,缺乏主动引导。在现有监管模式下该行业发展仍面临许多问题,各地规制手段“照搬照抄”中央层面的规制原则,未根据自身实际针对新兴行业制定新方法,规则“形同虚设”。第四章提出对共享单车经营监管的优化建议,从确立监管原则到具体监管制度建议两方面展开,具体制度设计包括完善共享单车行业市场准入标准、规范企业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成立专门监管机构、制定行业规范、完善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等方面,从而形成一套体系化的监管制度,为共享单车行业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必须要全面审视共享单车相关问题,颠覆传统监管模式,除弊兴利,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