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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战期间,围绕两极格局意识形态的对峙而引发的国际冲突,越来越多地呈现出危机态势;冷战结束后,两极格局虽然打破,但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经济政治的相互依赖作用加强,使突发性国际冲突事件更为普遍;外交活动的范围空前扩大,由传统的政治领域,拓展到国家间贸易、发展援助、债务、投资、技术转让、知识产权等各种领域,从而使危机作为一种常态,成为影响国际政治关系的一种重要变量。 非正常外交状态下,即传统外交出现危机状态下,仅仅通过传统的谈判,来达到和平解决国际冲突的目的,显然是苍白的。而非正常外交状态下的应对方式则是我们发展现代外交学,完善外交学理论的一个重要任务。因此,将“危机外交”这个概念引入到外交学的理论中来,应该是发展完善外交学的一个有益尝试。危机外交是在非正常外交状态下,国际法主体之间为解决外交关系危机而进行的外交活动。它具有被动性、不确定性、紧迫性、妥协性等特点。国际法主体对因突发性事件而引发的外交危机所进行的临时性、应急性的外交决策,一般称为危机外交决策。 在美国的战后外交史上,典型的外交危机事件有:两次柏林危机、古巴导弹危机、伊朗人质危机、海湾危机、伊拉克危机等等,这些危机的解决,依赖于有效的危机外交政策来化解、平息;依赖于最大限度地调动政府、组织、人的能量。应对得当与否,关乎美国的社会、政权、安全稳定。 在解决战后频现的外交危机过程中,美国政府在遏制战略的总体思路下,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危机外交模式。有政治的联盟模式、军事的核威慑模式、文化的干涉模式等等,这些危机外交模式的形成和发展对维护世界和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为美国实现其全球战略奠定了基础。 冷战结束以来,国际形势持续动荡,以不同地缘政治、文化传统、民族宗教为主导的各种力量开始重新排列组合。进入21世纪之时,形势更显错综复杂,重大突发事件频仍,不确定因素大量增加,一些长期积聚起来的矛盾呈现激化之势。“9·11”事件就是国际格局转换过程中综合矛盾的一次极端反映,它反过来又强烈冲击着现存的国际秩序,刺激了国际关系中许多深层矛盾的联动与发展。在“9·11”事件的强烈冲击与震荡之下,全球性和地区性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国际形势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