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十年来国内沿海港口业务量迅速增长,港口市场容量不断扩张,随之出现了许多问题与矛盾。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分别于2004年1月1日和2004年6月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上述两部法律法规借鉴了国际上港口管理和立法的通常做法,在港口的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等方面确立了一系列重要原则。根据这些原则,国内许多港口企业(如天津、上海、深圳、宁波、青岛、大连等)逐步开始根据港口自身的情况、港口所在城市与腹地的经济发展、以及区域性港口竞争等情况积极探索港口运营与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来指导各港口未来的发展运行。由于国内港口的发展是一个由行政主导向市场化经营转化的过程,在这一转轨过程中,港口企业面临诸多运营的新问题,这就迫使港口企业必须认真面对并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本文关注港口企业运营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优化策略。
论文在探讨港口企业营运中的问题时,主要关注以下方面:
(1)港口企业面临复杂的相关当事人利益竞争关系。与港口相关的当事人除传统的装卸、理货公司外,在港口的企业化改制和市场运作过程中又加入了包括船代公司、货代公司、驳运公司等相关当事人,他们构成了错综复杂的利益竞争关系。
(2)由于港口企业市场准入门槛高,自然禀赋依赖大,因此基本的市场竞争格局为寡头竞争。国内市场竞争中画地为牢,恶性竞争的情况严重,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垄断势力。
(3)港口企业是从政府主导型转轨而来的市场主体,必然留有行政特点。同时由政府主导的地区经济对港口企业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针对上述港口企业运营中的主要问题,论文探讨了主要的优化对策是:
(1)将港口企业复杂的相关当事人关系整合为一个价值链,一方面从资源整合的角度探讨提高港口业务价值链整体利益的策略;另一方面讨论了港口企业上下游之间纵向一体化的利益分配格局。
(2)在《反垄断法》框架前提下,将港口企业之间的寡头市场结构作为分析基础,利用博弈论的方法讨论了港口企业的竞争与合作,以及区域性港口企业的战略联盟策略。基于契约理论分析港口企业联盟中存在的风险,并提出规避联盟风险的机制设计的基本思路。
(3)港口企业在与区域经济和政府的协调过程中必须避免冲突,寻求合作。论文提出了港口企业应发挥“桥头堡”作用,振兴地方经济,并讨论了港口企业所在地政府间合作的一些基本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