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会议讨论并规定了发展中国家应该承担的减排义务。我国政府已经承诺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新疆作为全国资源富集的西部省份之一,正处于跨越式发展阶段,城市化、工业化步伐都将加大,因此新疆减少碳排放,发展低碳经济对我国碳减排目标的实现以及本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新疆“十二五”规划中也已经明确指出要“转变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改革”。本文以新疆为例,探讨了能源消耗、碳排放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从新疆能源消耗、碳排放与经济增长的现状来看,新疆经济的单位GDP碳排放量和人均碳排放量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疆的能源消耗也一直是以传统能源为主的;从新疆能源消耗、碳排放与经济增长关联关系的计量分析来看,长期内新疆碳排放与能源消耗和经济增长之间均存在正的协整关系,其中误差修正项的系数为-0.78,即当短期波动偏离长期均衡时,将以-0.78的力度把系统从非均衡恢复到均衡状态。Granger检验结果显示能源消耗和经济增长都能Granger引起碳排放,但是能源消耗并不能Granger引起经济增长。脉冲响应和方差分解表明新疆能源消耗和经济增长对碳排放的影响都是正的;对新疆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环境库茨涅茨曲线研究的结果显示新疆碳排放与经济增长之间并不存在典型的倒U型曲线关系,而是呈现N型关系。这就表明新疆地区的环境质量还没有进入改善阶段,新疆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改善的转折点并未到来;对新疆隐含碳排放的分析发现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等在内的能源产业的隐含碳排放系数相对其他部门普遍较高。然而这些部门又恰恰是新疆的净出口部门。因此这就加大了新疆地区的节能减排工作的执行难度。所以,笔者认为,应该结合各地的区情制定有差别的考核指标,并以某年的环境指标为基期,在这一基期指标的基础上制定以后每年或一定年度内应该达到的标准,当然这一基期也应该随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