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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国《工会法》明确规定任何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职工有权参加和组织工会。然而,在一些外资企业却拒建工会,职工的权益经常受到侵害。为了使外企工会提高组建率,使其更好地发挥职能,维护职工权益,就需要澄清各方对外资企业工会职能的各种错误认识。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工会的相关概念,第二章从外资企业工会的组建情况出发,探讨了组建难的原因及相关对策;第三章探讨了外资工会的职能及发挥其职能的条件,第四章从西方先进经验出发,提出了完善外资企业工会职能的各项对策,主要包括保护外企工人入会的权利,加强工会集体谈判权利,改革工会的工作方式,以及加强工会的政治参与意识等。
总之,在中国,外资企业工会是和谐型的、建设型的,不是对抗性的、斗争性的,其主要职能不是和企业对着干,而是起协调监督作用,促使劳资两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