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清代的内外蒙古、新疆、东北三个地区,为广义的北部边疆地区,或称为“三北”,这三个地区对于清朝统治者而言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军事地位和意义,清廷于这些地区分别设置驻防官,以加强管辖、控制,其中独立设置、不受其他职官节制的主要有:设置于内蒙古的绥远城将军、察哈尔都统、热河都统,外蒙古的乌里雅苏台定边左副将军、新疆的伊犁将军、东北的盛京、吉林、黑龙江三将军。这些驻防长官均由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官员担任,系由皇帝钦点,职责极重,除具备极其重要的军事职能外,又兼管驻防地方的其他事务,代表着清廷的意志,行使着清廷赋予的管辖职权。而每任驻防将军、都统的具体职权,又因时势不同而有所侧重、有所变化。有清一代,清朝能够对北部边疆地区实现有效的统治,这些驻防官及驻防机构起了主要作用。对这些驻防官的研究,除可了解清代的军事制度外,亦可获得清代边疆治理的经验教训。特别是对三地区进行比较研究,对于今天边疆的治理意义更为重大。 对于设置于重要边疆地区、又属重要职官的驻防将军、都统的研究,却并未得到学界足够的重视。本文将设置于内外蒙古、新疆、东北之驻防将军、都统作为研究对象,以清历朝《实录》与五朝《大清会典》及其“则例”、“事例”等政书为首要史料,补充以大量原始档案、地方史志资料及部分文集、笔记,通过考据、比较研究、史论结合等研究方法,对各驻防将军、都统的设置沿革职权演变及各项具体职掌进行系统研究。 全文共分十章。第一章是绪论,交待选题意义、学界研究成果、本文运用的史料、研究对象、内容、方法以及主要创新点等。第二至九章分别对蒙古、新疆、东北地区独立设置的八个驻防将军、都统的设置沿革、职权演变及军事、刑名、钱粮、民族事务等专项职掌,分别进行专门研究,突出各自特点,以与其他驻防官形成对比。在个案深入研究的基础之上,第十章主要以地区为单位对蒙古、新疆、东北的驻防进行比较研究。 本文在利用已有研究成果的同时,对前人认识不当之处进行了纠正,对研究较为欠缺的驻防将军、都统之职掌,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的研究,动态地呈现了清代北部边疆三地区驻防将军、都统在治理边疆事务中的地位及作用。通过比较研究证明,清代北部边疆三个地区在行政体制、驻防长官的职权、流移民人特征等方面均有其共同性及差异性,认为:在管辖体制上,内蒙古、东北得军权统一、事权集中之利,外蒙古、新疆失在军权不专、事权分散之弊;在民人迁移上,移民活动对边疆的开发与治理起着关键作用;在民族问题上,民族状况的不同是清廷治理蒙古、新疆、东北效果有所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管理机构上,不同机构职权的交叉、重叠是吏治败坏、统治不稳的重要原因。这些认识或许能为今天的边疆治理提供一定的借鉴。 清代中央对北部边疆的治理,经历了不断深化的过程。这主要体现在,一是内地行省机构在边疆地区设置的层层推进,二是驻防长官职权不断增加,并最终成为各该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代表清廷中央行使管辖、治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