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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分为三大部分:引言、正文、结语。引言部分简要阐明善意取得制度的目的以及在现实中的发展趋势,我国《物权法》以及其他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经将善意取得制度在我国立法和实践中的运用逐渐从动产所有权扩大到了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以及其他物权。但由于目前对抵押权善意取得并没有相关明确的规定,理论界对此也有很多争议,在实践中的操作很难把握,因此需要相关研究加以明细。正文分为三章,第一章是对抵押权和善意取得的概述,包括第一节抵押权的一般理论和第二节善意取得制度的概述两节。在第一节中主要介绍抵押权的概念和性质,第二节通过介绍保护第三人的两种方式——公示公信和善意取得制度,引出对善意取得制度的分析,并通过比较认为善意取得制度虽然是以公示公信原则为基础和逻辑起点,但是有其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性以及相对于公示公信的优越性。这样为下文转到抵押权善意取得做好了铺垫。第二章主要是关于抵押权善意取得的原因分析,包括两节。第一节是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原因分析,第二节是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原因分析。每一节又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不动产抵押权适用善意取得和动产抵押权适用善意取得的理论分歧,另一部分是不动产抵押权和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适用依据。其中对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对于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主要集中在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以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为前提与动产抵押的成立并不要求转移抵押物的占有为要件形成了矛盾。但是通过分析可以肯定是抵押权使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章主要是关于抵押权适用善意取得的司法实践与制度完善,本章又包括抵押权适用善意取得的司法判例、不动产抵押权如何适用善意取得和动产抵押权如何适用善意取得三节内容。本章以现实中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例为开头不仅使后面构成要件的论述有方向,而且增加了现实中抵押权适用善意取得的强有力证据。第二节包括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和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完善两部分,第三节包括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和动产抵押权人与其他权利人的冲突分析两部分。通过本章明确了抵押权善意取得的适用标准以及针对实践中的缺陷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完善。本文的最后一部分是结语,通过对总结分析得出抵押权适用善意取得是合理和必要的,符合现实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市场经济中交易的快速有序进行,肯定抵押权适用善意取得有着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