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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对集群融资的一般理论分析基础上,提出将一般主要面向中小企业集群融资的这一新型融资思想应用在农家乐集群融资上,并对农家乐集群融资的条件、价值与基本模式进行了分析。最后,论文以浙江杭州地区天目山镇告岭村农家乐为例,重点分析了告岭村农家乐经营农户融资现状、集群融资的意愿及其结构、集群融资选择可能的模式以及外围条件等内容。论文主要研究内容和基本结论是:农家乐集群融资实质是对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思想的复制与迁移,是农户融资的创新尝试。虽然农家乐是以农户为基本经营单位,但农家乐项目往往以产业集群形式出现。农家乐不仅形成集群,而且形成相对完整的农家乐旅游产业链,为农家乐集群融资创造了客观条件。其次,农家乐集群除了农户之间经营相同的项目这一基本纽带外,同时存有血缘、亲缘、地缘等多条集群纽带,有利于保障参与集群融资的农户共同履约,这构成了农家乐集群融资的另一有利条件。借鉴中小企业集群融资模式,农家乐集群融资可以有三种模式:经营规模大的农家乐担保集群融资模式、行政村贷款集群融资模式、联保集群融资模式。天目山镇告岭村农家乐经营农户融资现状主要是:为了扩张或维持农家乐经营规模,经营农户存在很大的融资需求,但目前融资渠道主要严重依赖体制外非正规融资,不仅成本较高且数量有限,未来三年存在较为严重的资金缺口。因此,告岭村农家乐经营农户实质上面临低成本正规金融严重约束的现实困境。农家乐经营农户存在对正规金融的信贷强烈需求,其前提是解决好当前正规信贷中手续繁琐、交易成本高的不足。这个不足与单一农户融资主体信用低、贷款规模小、信息不对称特征密切相关。而这恰恰是农户集群融资应运而生的基础。调查研究表明集群融资这一全新融资方式如能解决农家乐经营农户关心的问题,消除其疑虑,大部分农家乐经营农户愿意参与集群融资。研究结果表明,经营规模大的农家乐担保集群融资模式、行政村贷款集群融资模式和农家乐集群互助担保融资模式都是农家乐经营农户可接受的具体集群融资模式。通过交流发现,农家乐经营农户更能接受后两种集群融资模式,原因是有政府的介入。这也说明政府推动与介入对成功开展农家乐集群融资是重要的保障。农家乐集群融资无论是采取经营规模大的农家乐担保集群融资模式,还是行政村贷款集群融资模式,或是农家乐集群互助担保融资模式,都离不开必要的外围因素。这些外因素主要包括政府推动、农家乐集群壮大以及相关中介组织的培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