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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进城务工,国家统计局2014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农村老年人口总数、老龄化水平和老年抚养比三个重要指标上都高于城市。农村人口老龄化将极大程度地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农村的现代化进程。此外,农村许多老年人正处于尴尬的状态,多子女的老年人往往采取轮流供养的方式,或者“分爹分妈”供养,老年人因赡养问题被互相推诿,少数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甚至虐待和遗弃老人。同时,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不足,大部分农村人口被排挤在体制之外。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农村养老问题急需解决。近年来,河北省肥乡县的“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引起全国的关注。 本文从相关理论基础和实地调研出发,分析了河北肥乡互助养老模式建立、推行以及存在的发展瓶颈,为探索出适合我国农村切实可行的养老模式提供有益借鉴。首先,理论基础方面,对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社会互助理论、增权理论进行了阐释,对老龄化、养老模式、互助养老模式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其次,实地调研方面,通过对河北省肥乡县互助幸福院的实地考查和问卷调研,并用科学的方法分析问卷,得出了以下结论。其一,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是搞好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必要的物质前提。这种模式投资少、运转费用低、操作简单,因此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拥有良好的经济条件。其二,充分尊重老年人的生活习惯,让老年人在精神上得到满足,同时也为子女赡养老人提供了平台,为孝道文化的传承探索出了新的形式。其三,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养老模式在肥乡等地的成功施行,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民政部也下发指导意见,在全国农村倡导互助养老模式的实施,各省市也配合出台具体要求,因此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拥有了良好的政治环境。 由此可见,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具有较大的推广价值,但是也遇到了诸如社会公众认同度不高、建设资金不稳定、建设规模与养老需求不匹配以及实际运行中一些风险难以规避等困境,本文采用PEST分析法分析了发展困境及困境产生的原因。分别从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三个层面提出了可行性的政策建议。国家层面,笔者认为,在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推广过程中,政府应该发挥其主导作用和监督作用;出台细化规避风险的法律法规;加大资金投资力度。社会层面,应引入志愿者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社会资本进入机制;整合各方资源提高互助养老质量。家庭和个人层面,除了“助老”,还要充分“用老”,实现个人价值最大化;提升老年人自身的养老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