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羁押诉讼中被追诉人监管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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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与公民人权保障息息相关,是一个国家人权保障和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以拘留、逮捕为代表的羁押性强制措施是司法机关为惩罚和控制犯罪,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可控性的重要手段。但是,羁押性强制措施作为一种对公民自由限制最多、强制力最高的诉讼保障手段,也在很大程度上干预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从建设法治文明、贯彻人权保障的理念出发,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应当受到严格的限制,让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发挥诉讼保障的主体作用,逐步构建起非羁押刑事诉讼体系是刑事司法文明进步的必然趋势。在非羁押诉讼受到重视、非羁押案件数量与日俱增但传统人力监管方式单一、人案矛盾难以调和的背景下,非羁押诉讼中被追诉人单纯依赖公安机关监管的传统人力监管模式面临四重困境,一些地方依托新兴科技创新推出“非羁码”“电子手环”等技术监管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非羁押诉讼中被追诉人监管质效,为解决非羁押诉讼中被追诉人监管的世界性难题提供了“中国之治”。但是引入技术监管手段的非羁押被追诉人监管实践情况表明,现行技术监管模式在应对非羁押人员脱管、脱逃等违规违法行为方面仍存在局限。针对传统人力监管模式的困境和现行技术监管模式的局限,本文主张在非羁押被追诉人监管中嵌套网格员辅助监管,构建“技术+网格”耦合监管模式。论文第一部分分析了非羁押诉讼中被追诉人传统人力监管模式面临的四重困境。笔者结合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判决文书和实地调研获取的信息,就非羁押诉讼中传统人力监管模式存在的脱管情况多发、监管执行乏力、违规成本过低、人案矛盾加剧四重困境做了实证分析。论文第二部分总结了非羁押诉讼中现行技术监管模式对监管困境的突破并指出了其存在的局限。笔者根据地方政法机关在非羁押诉讼监管手段方面的创新,评析了现行技术监管模式下的两种典型模式,分析了技术监管助力传统人力监管模式突破困境的贡献,但是在实现对非羁押被追诉人有效监管上仍存在的局限和不足。论文第三部分论证了非羁押诉讼中现行技术监管模式嵌套网格监管的可能性。笔者提出了现行技术监管模式纳入网格员辅助监管的建议,在梳理网格化社会治理源流、总结网格化社会治理现状及优势的基础之上,分析了将非羁押被追诉人纳入网格重点监管的正当性,并对技术监管模式纳入网格监管的可能质疑做了分析和回应。论文第四部分提倡构建非羁押诉讼中被追诉人“技术+网格”的耦合监管模式。笔者论述了由网格员辅助监管非羁押被追诉人的实现路径,提出明确公安机关的监管主导责任、构建阶梯状层次化监管体系、探索网格员担任适格保证人三种举措,为“技术+网格”耦合监管模式提供支撑,从而实现智慧平台统一调度、技术手段全天候定位、网格员随时上门巡查的全方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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