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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接触新体系以前,我始终根据过去的传统专业教学模式进行摸索、实践,经过了十几年的时间,在专业音乐教育和基础专业音乐教育也取得了一些经验,并且通过不断的提出假设-进行讨论-展开试验-检讨结果的理科化模式来进行持续的更新自己的教学理念和实践水平。上个世纪的三十年代建立的音乐专业教育雏形,经过学习苏联模式的培养发展至今天,已经形成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的包袱,同时,在思想的中西碰撞中,也出现了围绕音乐教学的种种观念和观点,但这不是主要研究对象,因为根本无法得出答案;因此就要把相关的经验再次进行较为合理化的改进,新的思想和新的角度是必不可少的。我们专业教学中的,课程设计和对学生的训练方法是否合理,课后的练习制定是否有逻辑并且合理,直接关系到授课的反馈,也就是进行教学的成果。学习了专业以后的水平是否能够得到再提高,不仅基础专业的相关课程有关,也与教师本人曾经所有所学课程都是分不开的。学习了新体系以后现在发现我以前的方向和目标可能与目前世界上对于专业音乐教学的要求有了一定的偏移,教学水平的提高如果仅从量化考察的角度去考虑,是非常片面的、没有发展眼光的,我不能把对学生和对教学实践的考察作为专业教育的最终目的,那样等于舍本逐末了;我只可以通过新体系的思维模式来引出问题、说明问题、然后再想办法解决之,而不能用手段去衡量发展的结果,尽管手段是必要的,但是手段也是应该灵活变化的。因为良好的专业素质的形成,不仅仅是教师的单向传授,更重要的是学生的再创造和再实践以及再反馈的过程;我们仔细想一想就明白,音乐是纯粹的科学吗?还是属于人文文化中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就如同再高新技术产业下的计算机也不可能对于作曲家的作品进行量化一样的实际,因为勉强为之,其结果也必定是荒谬不堪的。音乐教育工作者是进行音乐教育的实施者,音乐教育水平的发展快慢、好坏,是由音乐教育工作者所决定的,因此音乐教育工作者自身的素质的转变和新高度的着眼点和评价机制也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任何一种改革的目标都是重新建立思维模式而进行的再发展,从量变的基础开始逐渐的进行积累,并逐渐达到质变的程度;最终目的是摒弃掉落后的结构,建立新的思维形式和评价模式。其实,无论是普及的音乐教师还是专业方向的音乐教师,在这中间所起到的是传递引领的作用,音乐教师首先就要具备良好的音乐欣赏能力,对音乐美有敏锐的感觉,因此,我对于人文化的培养模式和训练模式就尤其重视,因此本文也会以提出假说-进行试验-结果考察和推论的形式进行相关论述,由此来探讨新体系结合实践在专业教学中的一种融合后的合理性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