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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工程监理发展于上个世纪80年代,根据当时工程建设目标管控不到位、参建单位间协调组织不利、外资项目要求实施项目管理等实际情况从国外引入的概念,它是我国工程建设行业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举措和标志之一。随着我国工程监理行业二十多年的发展,整个监理行业的监理理论水平以及监理服务能力得到不断的提高,国家也先后制定了与工程监理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关管理部门也根据以往监理人直接依据国际工程管理领域的FIDIC合同条件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理的情况,结合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特点,制定了统一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但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形成较为全面和完备的工程监理合同法学理论体系,在实践当中存在一系列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例如工程监理合同基本理论问题,订立过程中的示范范本、合同效力问题,履行过程中的保证担保、监理法律责任问题等都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讨论,国内却少有学者从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学角度对工程监理合同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介绍。本文将结合法学理论与监理工作实践,首先从工程监理合同的基本理论问题入手,然后借鉴国内外立法与实务经验,在联系我国工程监理合同实际现状的基础上,对工程监理合同做较为深入的研究。全文共分为三部分:第一章是对工程监理合同的基本问题进行分析,首先介绍了工程监理合同的概念和法律性质,然后从合同法基本理论出发,分析了工程监理合同的订立程序和内容、履行需明确的内容、如何变更、是否可转让、解除和终止的原因等问题,初步探寻工程监理合同的基本法学理论体系。第二章是对工程监理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首先从我国建设部2000年颁布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入手,该范本是监理行业采用的最为广泛的合同范本,其制定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工程监理合同主体利益,重点分析了示范文本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修改建议,同时分析了在采用示范文本订立工程监理合同时需注意的事项;然后探讨了工程监理合同的效力问题,从合同主体资格、招投标程序以及合同形式要件等几个重点影响工程监理合同效力的方面进行较为详尽的阐述和分析,并提出有关合同效力方面的立法建议。第三章是对工程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首先是依据工程保证担保的相关理论,论述工程监理合同担保的形式最宜采用保证担保形式,进一步阐述了工程监理合同保证担保的类型及其作用,并分析了我国目前推行工程监理合同保证担保所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完善工程监理合同保证担保的建议;然后对工程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监理法律责任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论述,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等三个方面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