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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经济得到迅速发展的同时,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也加快。城市化以及工业化进程不可避免的需要大量的建设用地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用地。但是,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是有限的,所以城市的发展不可避免的向周边发展,大量的农业用地因此为城市所使用,这就导致了维持农民基本生存的生存资料--土地的失去。这些农民因为失去了土地不仅失去了他们农民的身份,而且也不具有城市人的身份的边缘性群体—失地农民。农民在失去土地以后,陷入了“务农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缘,社保无份”的窘境,失地农民的权益受到了极大损害。所以对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研究是有必要的。通过对于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的探讨,使失地农民摆脱困境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保障失地农民权益既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更直接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失地农民为了公共利益做出的特别牺牲,促进了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但是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不仅失去了土地,同时许多与失地农民切身相关的很多权益也失去了,包括财产权、政治权利以及社会权利等,甚至出现失地农民生活水平倒退的现象,以致于失地农民成为边缘性群体后的问题越来越显著。例如,在整个社会中的犯罪率失地农民所占的比例每年都呈上升趋势,而且由于失地农民的边缘化也加剧了公共风险的发生使社会危机感增强。所以解决好失地农民的问题是事关社会安全稳定的大问题,这样既有利于农村社会的安全稳定,又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以,本文研究失地农民在城镇化中的权益保障尤为必要,这将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主要阐述城镇化进程以及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相关概念及失地农民相关权益内容的界定;第二部分主要是分析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的现状,现状主要包括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基本生存权、政治权利、和经济文化权利的受损;第三部分主要是分析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的原因。原因主要是分析我国目前的土地产权制度、土地征收制度,以及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进行分析。第四部分主要是对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提出相应的对策。首先是在法律层面上提出完善我国土地产权制度以及土地征收制度的建议;其次是对于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自己的构想,其中提出了关于进城务工的失地农民户籍的人口管理制度和居住证相结合的制度。最重要的是从根本上解决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生存问题即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率,从政府、社会和失地农民自身角度提出保障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