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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从《魏书》、《北史》和《资治通鉴》中提取关于北魏刺史的任职时间、姓名、籍贯,经考证、筛选后整理成表,制成本论文的第一部分《北魏刺史表》。该表以州为单元,一个州列一份表。每份表分11列,分别是太祖道武帝珪、太宗明元帝嗣、世祖太武帝焘、高宗文成帝睿、显祖献文帝弘、高祖孝文帝宏、世宗宣武帝恪、肃宗孝明帝诩、敬宗孝庄帝子攸、前废帝恭、后废帝郎、出帝修。每列下列有在该朝代任职的刺史姓名、籍贯。本表共收集了650位北魏刺史,其具体出处、相关史料均罗列在第二部分《北魏刺史资料摘录》中。 第二部分《北魏刺史资料摘录》是作为第一部分《北魏刺史表》的资料补充,读者可从此《摘录》中了解该刺史的相关史料。为了方便查阅,本文在《资料摘录》后设置了《人名索引》。读者可以按照人名的拼音顺序搜索北魏刺史的具体史料,如需要查找“郦道元”,则在《人名索引》中的L栏中查找。 本文第三部分《北魏刺史若干问题探讨》运用第一、二部分整理的资料,对北魏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这部分主要介绍了北魏刺史的设置和职权,简单探讨了北魏三刺史制度、北魏刺史与将军号的关系、北魏的赠官制度三个问题,以及《魏书》中的人名问题探讨。关于三刺史制度,根据本文第一、二部分的史料和结合前人的研究得出,三刺史制度有名无实,北魏也没有明确地方三刺史治民、治军与监督的分权,但是三刺史制度的设立仍然体现了中央削弱地方权力、防止地方集权的意图。关于北魏刺史与将军号的关系问题,本文选取宣武帝时期的刺史及其对应的将军号列表分析得出,大部分的州刺史都是有将军号,基本上是带将军号的刺史才可以统领军队;不带将军号的刺史可以调遣军队,但不可以率领军队。而北魏对各州的将军的设置不一,则反映了中央对地方的军事部署,即北魏主要把军力部署在北部的幽州、定州、并州、恒州,南部的扬州、豫州和荆州,西部的华州、秦州和益州,东部的青州、徐州和齐州。关于北魏的赠官制度,漥添庆文先生总结了北魏赠官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将军号加刺史号,一种是将军号加仪同三司加刺史号。但是通过列表分析发现,北魏大多刺史都不是按照漥添庆文先生总结的那两种模式。故漥添庆文先生总结的这两种模式的赠官肯定是有前提条件的,不是一概而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