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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行为理论的分析视角出发,对中国地方政府竞争战略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本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体现为:一是有助于理解地方政府在促进中国经济增长中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有助于拓宽“战略竞争”的研究范围,三是有助于运用战略管理理论来深化对地方政府竞争行为的研究。 论文从行为理论的视角提出,地方政府竞争战略的形成及其实施有其内在的行动逻辑。地方政府在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必然受到强有力的外部刺激,通过对外部刺激的了解和观察,地方政府形成了自己的认知选择和认知组合,确定了自己的战略目标和战略定位;并从这一战略目标和定位出发,对照现有的资源和能力,发现存在的战略矛盾;针对独特的战略矛盾,地方政府在多种战略类型中进行合理选择,当该竞争战略实施后产生效应时,地方政府根据战略效应,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战略更新和升级。 论文认为,在以市场取向为目标的经济转型中,地方政府逐渐成为一个利益取向独立化和明晰化的“准市场主体”。因此,地方政府不可避免地成为战略竞争的主体。而这些演变都来源于一定的制度原因。从外部刺激因素看,财政分权、政绩考核、辖区居民、竞争战略集团是影响地方政府竞争行为的主要因素。从主体的认知看,地方政府逐步演变为“企业经营型政府”;地方政府官员逐步演变为“公共企业家”。 论文认为,地方政府竞争行为具有独特的性质、职能和表现形式。在行为分析的基础上,阐述了地方政府竞争战略的特征,指出了地方政府竞争战略的形成过程是:从SWOT分析中发现“战略矛盾”、从“战略矛盾”中求解“战略方案”,从“战略失效”中寻找“战略更新”。论文进一步归纳了地方政府竞争战略的基本类型。 论文认为,地方政府战略竞争的积极意义在于:推动了中国的经济增长、加速了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促进了公共物品供给的优化、激发了政治企业家的冒险精神。同时在地方政府竞争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如:重复建设、争夺原材料、地方保护主义和经济负外部性问题。但是,中国地方政府竞争总体上是积极意义大于负面效应。因此,必须超越地方政府利益,从中央政府层面对地方政府竞争行为加以鼓励、引导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