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地区发展不均衡是我国的一个基本特点,特别是少数民族集中的地区发展尤为缓慢,这不仅仅是历史和地域的原因造成的,人才的缺乏是其中的主要原因。公共部门干部作为社会公众公共利益的代表,有责任把各种方针政策贯彻到群众中去,有责任带领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大力发展经济,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要促进我国社会的均衡发展,必须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其中包括少数民族女性干部的建设。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规定,要把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作为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并且指出要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如何科学有效的培养少数民族女性干部,提高其能力和素质成为当今学术界以及公共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本文是针对内蒙古少数民族女性干部的选拔任用问题,首先,整理了国内相关的文献,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女性干部、少数民族女性干部等概念进行了总结和分析,以进一步明确女性特别是内蒙古少数民族女性干部的特点和选拔的条件。其次,以民族理论和政策、社会性别理论、职业自我效能理论、性别人力资本理论为基础,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归纳总结了内蒙古在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女性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并以职业自我效能理论为分析框架,进一步剖析了少数民族女性干部选拔任用中仍旧存在问题的原因,指出少数民族女性干部选拔任用存在不足的影响因素。最后,提出了完善内蒙古公共部门少数民族女性干部选拔任用的路径设计。 虽然我国历来重视对于少数民族女性干部的选拔任用,但是实际中由于重男轻女等各种原因的存在,女性干部在个人发展中并没有得到充分的空间与条件,学术界对于少数民族女性干部选拔任用的研究也并不多,更多的是针对少数民族干部或者女性干部,将少数民族与女性干部结合起来的较少,理论研究明显滞后于民族地区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文试图通过针对性的研究,给出完善少数民族女性干部选拔任用的合理对策,建立起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进一步促进内蒙古地区的发展,促进建设我国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