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版物的消费者保护问题研究

来源 :南京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uzhenlikk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十年来,我国出版市场发展迅猛,粗制滥造、内容错误的图书也大量进入市场,直接影响到出版物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就出版物致损诉至法院的案例正不断出现。出版物作为一种集物质性载体和精神性内容于一身的特殊商品,是否可以纳入消费者法保护的范畴,如果可以,如何被消费者法所调整,是文章讨论的主要问题。   文章首先讨论了出版物消费纳入消费者法保护的必要性问题,通过分析出版物消费致损的现状,提出作为信息载体的出版物如果存在缺陷或瑕疵往往会产生重大深刻的影响,亟待法律予以调整。但是目前我国出版物方面的法律、法规侧重于行政管理,忽视消费者保护领域的特殊要求,出版物致损问题只有纳入消费者法领域才能得到切实解决。   第二,文章讨论了出版物消费纳入消费者法保护的理论基础,通过梳理民法变迁和消费者法兴起的历史根源,提出民法和消费者法调整的制度差异,即索赔制度及其相关的综合实施机制的不同,为消法的具体调整奠定基础;通过探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产品质量法之间的关系,厘清“商品”和“产品”两个概念,确定出版物的商品属性。   第三,文章讨论了消费者法调整出版物问题的基本思路,在分析出版物消费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从物质性载体和精神性内容两个方面,产品瑕疵担保责任、严格责任和惩罚赔偿责任三个途径适用消法。在瑕疵认定方面,文章提出重新确立产品瑕疵担保责任在消法中的独特功能,反思了可以认定客观瑕疵的国家标准,认为通过标准认定瑕疵先天不足,并提出结合主观瑕疵理论对瑕疵进行判断,文章认为应用型出版物可能会出现瑕疵问题。在缺陷认定方面,通过总结英国、德国、法国、美国的司法判例,分析了是否侵犯言论自由、侵犯何种消费者权利等理论问题,提出四项判断标准:出版物内容应当足以判断正误;出版物内容要具有比较明确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性质;对因错误内容造成的危险的判断,要综合出版社和消费者双重期望标准,排除极端的小概率事件;出版物应大规模生产和销售。文章同时对学术科研型、娱乐消遣型、教学辅导型、知识普及型、应用指南型图书进行类型化研究。在惩罚责任部分,文章提出惩罚赔偿责任对出版物消费很难起到惩罚或威慑的作用,这使得用惩罚性赔偿条款规制出版物致损往往不能成为一个实质性的问题。   文章最后通过阐述日本新消法对我国的启示和出版物消费对文化产业的启示,提出今后可以继续探索的问题。  
其他文献
The properties and microscopic structure of tailings solidification bodies, the hardening mechanism of the fluorgypsum-based binder material (FBBM) and tailings
当今社会迈入了一个结构变迁和社会转型的时期,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各种问题也随之爆发,矛盾也随之加剧。可以说,这是现代化的必然代价。怎样消除这种现代化的创痛?一直是无数
为了能够提升港口设备的管理和质量,就要在港口建立一个设备管理的维护平台,并通过对其有效的管理来不断推动我国港口在世界综合市场中的发展.因此,其最重要的保证条件就是港
近年来,国内粉尘爆炸事故时有发生,损失较为惨重.惨痛的事故教训让外界对于铝镁湿式除尘推广呼声与日俱增,2016年2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回复原江苏省安监局有关《铝镁制品机
期刊
期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的规定,各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已完成了中所列产品的清理工作.各地共撤销产品批准文号1057个,其中撤销渔用药产品批准文号见下表.属
本文以制造型企业为例对精益生产的现状进行分析,在其创新性的管理理念之下,发现其中在生产现状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对问题进行分析,采用作业标准化——双手动作分析,以及精
随着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就业政策也由原来的“统招统分”转向“面向市场、自主择业”,大学生的就业心态面临着极大的考验。高职院校大学生同本科院校大学生相
胁从犯,是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人的特殊规定,它经历了由从宽处罚情节之一到与主犯、从犯相并列的独立共犯人的转变。胁从犯以主观上“被胁迫”和客观上“在共同犯罪中起作用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