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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村劳动力的外流致使农村地区出现空心化、留守人群问题等种种社会问题,也表现出传统乡村社会秩序的瓦解。随着“返乡潮”的出现,外出务工农民工群体开始返乡创业,无疑则会对于农村地区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等不同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在江汉平原的马村,选择以整村整组的方式实现农民工返乡创业,而这种规模化的创业实践不仅成功地将马村从一个传统的普通村庄,发展成为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村社区。在新的社会经济结构下,马村的社会秩序呈现出与传统社会秩序不同的特征。根据以往学界对于社会秩序的研究成果,在加上现实案例中所呈现出的客观现象,文章将从社会秩序建构所必需的四个主要层面进行详细叙述,包括乡村社会的利益性秩序、权力性秩序、关系性秩序和文化性秩序等,试图围绕着乡村社会行动主体的结构变化和行动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达到全方位、多元化地揭示出乡村社会秩序变化的过程和状况。将研究聚焦于处在农民工返乡进行规模化创业这种特殊社会背景之下的农村社区,试图分析在社会转型期下乡村社会秩序的状况及特点。 本文认为规模化创业实践首先打破了传统社会的乡村场域内的行动主体结构,使得返乡农民工以经济精英的身份回归;同时村民也获得股东的角色,以契约的方式重新确立了对于土地的利益关系;村两委的功能和地位出现调整,发挥承担更多的协调作用。从社会建构论出发,由村庄行动主体的变动使得乡村互动结构也必然发生改变,这就由此引发乡村社区在利益性秩序、权力性秩序、关系性秩序和文化性秩序的调整和重构,以实现乡村社会的稳定。而追溯根源,将乡村社会秩序发展的根源归于内生性发展力量的推动,也就是返乡农民工自发组织形成的规模化创业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