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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文的主要内容及观点人生来就应该是自由平等的。在获得经济收入上,自由表现为人们可以依据其能力和努力程度获得相应的报酬,平等表现为人们获得经济收入的均等化。在有限资源的前提下,允许自由竞争能够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和促使社会总产出的增长,但这同时也会伴随着收入差距的扩大,违背了社会公平的原则。相反,以公平优先甚至抹煞收入差距会损伤人们的劳动积极性,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这样,是以公平为代价获得较多的效率还是以效率为代价获得较多的公平亦或是两者相妥协达到平衡,社会面临着选择。西方学者关于公平与效率关系的争论由来已久,但这些争论不是发生在制度层面上,而是发生在政策操作层面上。他们一般都默认应以市场的有效运行为前提,他们的争论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条件下对国家在收入分配中的角色和政策选择的争论。这些理论是在西方市场经济运行几百年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我们国家在解决效率与公平的矛盾上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另外,由于我们国家还存在着许多制约市场充分运行的制度性因素,在应用这些理论分析中国的问题时就更加复杂了,我们不能简单地套用其中的某个理论或观点。但至少有两点是肯定的:第一,市场的充分运行能够使资源得到相当有效率的配置(也有失灵的地方);第二,市场的充分运行必然会伴随着人们收入差距拉大的结果,所以国家要调节这种收入差距。对于西方国家来说,最难解决的就是第二个问题解决的度的把握程度;对于我们国家来说,除了也要解决这个问题外,目前更加重要的是如何解决因为市场机制不能够有效运行而带来的效率损失和因此更加扩大了的收入差距。在经历了平均主义和计划经济致使效率严重损失的教训后,我国走上了渐进式改革的道路,逐步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渐进式改革的最大特点是市场调节和政府管制并存。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