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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产品设计研究为主线,对设计如何创造具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展开研究。研究以国内1985-2010年之间和国外近十年间专利的申请量和授权量为背景,在数据的变化中分析产品设计质量的变化,并针对目前我国专利制度的情况,对国内拥有领先世界的专利数量进行深入研究,缺乏创新意识,借鉴与模仿当做设计创新是主要原因。在产品设计中研究知识产权问题,对与设计紧密相关的法律条款内容的了解,是研究思路的基础所在。法律对产品的外观设计定义,产品的分类,授权标准,保护期限以及法律本身的特色制度等对产品设计影响重大。新的设计如何获得法律保护的内容,对设计的目标起着引导作用;当有侵权现象发生时,侵权的认定判断及过程,又发挥着其对设计技术和设计过程的影响作用。产品设计活动可以从专利的申请与保护的过程中,获得对设计思想,设计思路,设计方法和手段有益的帮助,设计本身的价值也体现在是否具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新的设计或新的产品是否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价值,法律中对产品外观设计的定义已经做出明确的解释。用设计专业领域对产品设计的定义与其相比较,角度不同但实质是相同的。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创新,若要成为有保护价值的设计,还要求在创新中表现出对消费者人文的关怀,对消费者多种需求的独到理解和表现。在设计产生侵权的认定判断中,这些有保护价值的内容,是判断的依据。从设计的角度来说,设计类别的划分,对于在产品设计中创造知识产权有着重要的影响,概念设计、形式设计、式样设计具有不同的创造空间。无论何种类别的设计,均是创造产品具有知识产权的途径和方法,关键是要创造出具有专利保护的价值点。设计中表现出的创造性内容,是专利法中所说的设计要点;专利法中涉及的整体与局部问题,也是在设计中应该予以重视的问题。新的设计或新的产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并富有审美,是设计过程中的目标,同时也是设计创造出知识产权的衡量标准。对这三个方面内容的研究是本课题的核心内容。消费者是设计的目标人群,也是产品的使用者,所以在研究新颖性、创造性、具有美观等核心内容时,必须以人为中心,尤其对视觉感知的分析研究是贯穿设计的主要内容。影响设计创造知识产权的因素众多,包括装饰性要求,非功能性,可视觉化等内容,但关键是要明确在设计中可以形成知识产权的点及内容。通过对以设计竞赛为代表的设计实践活动的分析研究,总结出产品设计要创造出知识产权的环节点是:重视产品功能的规划,产品使用方式的研究,造型与功能的结合,美感形式的设计,色彩的设计,视觉印象体验等内容,从而为在设计中衡量是否具有知识产权标准的提出,奠定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