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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水平,其重要标志之一,即是城镇化。目前,中国的城镇化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地处内陆的山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镇化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进展,但城镇化水平与东部发达省区还有一定差距,也大大滞后于工业化步伐。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城镇化仍然是山西省乃至全国发展的主旋律。城镇化从一定意义上讲,是对生态环境的改变,能否有一个健康和谐稳定的发展,将对未来的城市面貌及市民生活起居等产生重要的影响,尤其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而生态环境反过来也会促进或者阻碍城镇化的发展,这两者间是一矛盾的统一体,分析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度,能够发现两者之间的促进状况与反作用状况,旨在为未来城镇化发展中,调和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提供参考。城镇化与生态环境是两个复杂的系统,涉及到多方面。文章首先,通过对山西省城镇化与生态环境状况分析。然后,在协调发展度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人地关系理论和生态城市理论的支撑下,选取人口、社会、经济、空间四个方面构成城镇化系统,状态、压力、响应三个方面构成生态环境系统,以此构建指标体系。最后,运用因子分析法分别对山西省11个地级市8年的城镇化与生态环境数据进行综合得分计算,以此作为城镇化与生态环境的综合指数,进行协调发展度计算。从而得出以下结论:(1)山西省各市城镇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度情况不太理想,大多处于中水平。2003—2005,只有太原市一个高级协调发展型,2006—2010下降到一个都没有。大多集中于中游的中级协调发展型和濒临失调衰退型。(2)11个地级市域,8年来位于最高水平的一直都是太原市,位于最低水平的基本都是忻州市,中间部分此起彼伏,不断变换。太原市虽然一直位于山西的最高水平,但从前几年的高级协调发展型下降为后几年的中级协调发展型。(3)山西省城镇化与生态环境在市域排名中并不相对应。城镇化水平高的,生态环境不一定也高。(4)山西省各地级市域发展类型不同。太原、临汾、吕梁为生态环境超前类型,晋中市为城镇化超前发展型,其余为城镇化超前与生态环境超前交替发展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