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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丰富教师公民责任行为基本理论研究和帮助教师认清自身公民责任现状,本文运用文献法、比较法以及问卷调查法阐释了教师公民责任行为的概念、基本内容、特征和研究意义等问题。调研了广州市公立初中教师公民责任行为的现状,并从教师个人、教师教育、社会三个层面提出提升广州市公立初中教师公民责任行为水平的若干策略。第一章探讨了研究缘起、目的、意义、内容以及研究方法,并简要地概述了国内外关于公民责任和教师责任的研究内容。第二章阐释教师公民责任行为的若干基本理论。教师公民责任是一个复杂的心理学系统,是作为公民的教师对自身公民身份、对其所处社会的制度、道德、文化等的理性认同以及在认同的基础上付出的担当和行动。根据责任的心理结构,教师公民责任分为教师公民责任认知、教师公民责任情感和教师公民责任行为。本文重点研究教师公民责任行为。它是指作为公民的教师基于外在的社会规定性或者公民个人意愿而做出的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教师公民责任行为的基本内容包括教师公民法律责任行为和教师公民道德责任行为。教师公民责任行为除了具有一般公民责任行为的社会性、可塑性和主体性特征之外,还具有独有的教育性和示范性。教师公民责任行为对教师个人、教育教学以及社会均具有重要的价值,它有助于教师形成正确的责任价值观、强化教师公民身份认同以及促进教师全面认识自身作为完整人的教师;有利于教师在教育实践中获得实践引导,培养学生的公民责任意识;有助于教师积极参与社会公共活动,从而促进各阶层公民的社会融合。教师公民责任行为受教师主体因素、教育因素以及社会因素三大因素的影响。第三章调查了广州市公立初中教师公民责任行为的现状,并分析了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果显示,广州市公立初中教师公民法律责任行为水平比其公民道德责任行为水平高。具体而言,在法律责任行为方面,广州市公立初中教师履行较好的责任有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民族团结以及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责任;其次是保守国家秘密、计划生育、纳税以及遵守劳动纪律的责任行为;而其维护国家统一责任行为落实最差。在道德责任行为方面,广州市公立初中教师道德责任行为水平最高的是诚实守信,而卫生责任行为、助人为乐责任行为、爱护公物责任行为、遵守公共秩序等责任行为水平均有待提高。此外,广州市公立初中教师的公民法律责任行为在学历和职称上存在显著性差异,在性别和教龄上不存在显著性差异。他们的公民道德责任行为在性别、教龄、学历以及职称上均存在显著性差异。广州市公立初中教师公民责任行为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缺乏自律性、教师公民道德责任整体行为水平以及维护国家统一的责任行为水平偏低。第四章对广州市公立初中教师公民责任行为存在的问题做了原因分析,并提出了提升其公民责任行为水平的若干建议。影响广州市公立初中教师公民责任行为的因素主要有:教师个人层面,教师公民身份认同程度、教师对公民责任的认知水平和教师参与公共活动的意愿等;教师教育层面,教师在职前教育和职后继续教育的过程中是否开设专门的公民责任教育课程,教师教育者在教学过程中是否注重公民责任内容的渗透都会影响教师承担公民责任的积极性;社会层面,家庭、学校和社区的环境和文化氛围也会影响教师是否承担公民责任。为此,教师应该加强学习,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公民责任建设实践,并养成良好的公民品格。教师教育机构应该增设专门的公民责任教育课程,善于运用各种责任教育方法。在社会层面上,家庭应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活习惯、交往方式、以及平等、民主的环境;学校应该为教师承担公民责任创设良好的文化氛围和条件;社区应该营造一个良好的公民责任文化氛围和创设更多的公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