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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是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者,也是政府公共管理权力的行使者,其行为能力、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政府公共管理的效果。作为国家机构的执行主体,他们的一举一动不仅体现着国家管理的优劣和政府效率的高低,而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然而由于多种原因综合导致的公务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是当前政府部门普遍存在的一大问题,并成为制约政府工作绩效的一个瓶颈。如何激励地方政府公务员,调动其工作积极性,降低或消除其工作倦怠感,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一大现实问题。公务员奖励是组织管理公务员的一种有效激励机制和手段。它借助人们通常都有的进取心理和荣誉心理,激励全体组织成员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研究地方政府公务员奖励机制对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务员的进取心和荣誉感,充分挖掘公务员的潜能,促进公务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增强机关的生机与活力,保证机关高效运转等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包括本文选题的缘起和意义,与公务员奖励机制相关的文献综述以及本文的研究方法、写作框架和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为地方政府公务员的奖励机制及其理论依据。主要阐述了地方政府公务员奖励机制的含义、原则和种类以及地方政府公务员奖励机制的理论依据。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湖北省公务员奖励机制的运作状况。包括湖北省公务员奖励机制的现状概述和基于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湖北省公务员奖励满意度调查分析,最后在统计分析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阐述了湖北省公务员奖励机制尚存的问题。第四部分为完善湖北省公务员奖励机制的对策建议。主要有制定具体可行的奖励实施细则,促进奖励科学规范化;物质奖励与时俱进,促进奖励具体多样化;精神奖励宣传到位,促进奖励权威有效化;依“考”评优定奖,促进奖励公正化;加强民主评议监督,促进奖励公开化。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一是研究方法新。采用实证研究法,走出去实地调查访谈,从而获得最具说服力的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对大量数据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进而提出既有针对性又可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二是研究内容新。文献检索显示,自公务员法实施以来,我国尚未有针对一省公务员奖励机制的系统化研究。本文的研究突破了以往相关研究基本限于具体制度设计上的局限性,关键是填补了湖北省公务员奖励机制这一研究的薄弱面,可以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