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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各地普遍存在民间宗教武装。对于这些武装,论者或从“革命史范式”出发,认为其是具有革命潜力的农民革命武装;或以“现代化范式”为视角,将其视为“迷信落后”的农民自卫组织;或持“秘密社会源流”观,把它们看作明清秘密社会的流派。这些视角中在促进了相关研究的同时,也基本上是以“他者”(革命、现代化与明清秘密社会)来界定理解这类组织,相对来说忽视了地方社会的内部视角。本文以这类组织中的一个案例——湘鄂川黔地区的神兵组织为研究对象,力图通过当地社会的内部视角,以重新审视其历史。湘鄂川黔地区的神兵活跃于19201953年,是当地各类民间宗教武装的集合体。它们与鸾堂、大刀会、红灯教、同善社以及民间信仰联系密切。早在晚清时期,当地民众就已经开始借助这类组织的法术进行各类抗争。与白莲教这些明清教派相比,这些抗争更接近民众日常生活。1920年代当地民众延续这种抗争传统,组织神兵,抗击兵匪税吏。1930年代初,在各地神兵相互接触、当地民众与外界对其加深认识后,“神兵”逐渐成为这类组织的统一指代。神兵以坛为基本单位。每坛人数不定。各坛之间相互独立,并不统一。但坛之间往往通过地缘、集场与社会关系建立横向联系。在坛的内部,则是坛主代表神祗发号施令。坛主之下分有复杂宗教礼仪与军事作战的职务。神兵通过将信徒进行军事化编制,实现核心成员对普通成员的宗教与军事的双重控制。除非核心成员法术不灵验,否则普通成员必须对核心成员完全服从。可以说,神坛具有外部横向联系,内部高度集权的特点。神兵采取寓兵于农的组织方式。成员平时务农、进行宗教活动。遇到战事成员必须马上集合,编成神兵大队。在神兵的信仰中,民国是一个饱受“外洋祸害”的乱世。民众由于人心沦丧而惨遭兵灾匪患的“劫难”。此时“上天”通过神祗传给神兵法术,使其肩负暴力清除“妖魔”的救世运动。神兵相信,通过尊奉各类神祗,严守纪律,即可获得“刀枪不入”的法术。神兵有入会、聚会与战前仪式。通过仪式神兵能更熟练掌握法术。可见神兵始终将宗教与军事融为一体。神兵的各种法术以“刀枪不入”最为著名。应对者也采取不同视角予以解释应对。神兵诞生于1920年当地民众驱逐鄂西靖国军的运动。在这场运动中,神兵成为当地重要的政治势力。随后神兵迅速扩展,并在地盘内自行决定税赋、裁决诉讼以及组织宗教活动,接替了辛亥革命后政府在这些地区的职能。神兵、地方政府、军队与民团之间既有冲突,又有合作,形成湘鄂川黔地区的地方秩序。1927年后,中共的革命势力发展到当地,与神兵建立了不同的互动。最初一些地方党员借助神兵掌握了武装,但也同时陷入神兵内部的冲突中。此后一些地方党员则加入了神兵,成为“神兵党员”。1928年,贺龙组建“红色神兵”,将红军与神兵组合起来。这类组织具有高度集权特征,完全听命于贺龙。在贺龙离开湘鄂边根据地后,中共试图将“红色神兵”纳入根据地的组织控制中,出现了摩擦。神兵与红军的合作中止。1933年,贺龙又试图在黔东建立与神兵合作。二者合作时间不长。在川陕根据地,情况正好相反。红四方面军与陕西省委反对与神兵合作,四川军阀则积极借助神兵防共。从1930年代起,国民政府开始加强对湘鄂川黔地区的基层控制。但是这种控制由于政府内部利益差异、当地政府缺乏足够行政资源等问题而流于表面。神兵不仅公然与政府争夺赋税,还吸收了在政府改革中失势的人群。1937年,咸丰巴西坝爆发大规模神兵抗粮事件,地方政府无力应对。1938年,抗战引发了省政府与大批军队西迁恩施,保卫重庆。当地政府行政力量大为提高。政府通过行政军事化加强地方控制,将神兵压制在基层。同时,神兵内部也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分化。1949年,湘鄂川黔地区解放。新中国政府不仅在1950年代中期就镇压了神兵暴动,还在1951年的镇反运动中加大对当地社会的控制。到了1953年,新中国政府在运动中重建了地方秩序,神兵建立的地方秩序彻底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