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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轮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内外对危机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刻反思,其中,一个重要的结论是,宏观审慎管理应该被纳入宏观调控框架。我国金融管理当局也应顺应国际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改革的方向,在实现货币政策多目标均衡的同时,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重视系统性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和化解。本文首先对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的相关内涵进行了理论分析,指出强调宏观审慎管理的重要原因在于当前的宏观层面调控机制存在明显漏洞,传统的微观审慎监管存在不足,对激励、信息不对称和协同失调等市场机制失灵导致的金融体系缺陷缺少手段。进一步指出宏观审慎性管理需要在不同层次上设立战略目标、效率目标和报告目标。从可供选择的管理政策工具角度出发,应把保护金融体系不受周期性影响、防范系统性风险作为宏观审慎性管理的首要的和可操作性的方案。在对国际上宏观审慎性管理政策工具、目标原则和机制安排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宏观审慎性管理的主要方法,强调应从截面分析和时序分析两个维度识别系统性金融风险因素,并进一步将宏观审慎性管理工具细分为预防性政策管理工具和应对性政策管理工具两类。前者主要是在评估可能存在威胁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问题时,事先采取常规性政策工具来舒缓和化解风险的累积和传染,而后者主要是在风险事件发生后采取应对救助性政策工具来防范孤立风险事件演变成系统性金融危机和宏观产出损失。本文对宏观审慎管理的本质在于实施差别化的金融调控进行了系统研究,指出差别化金融调控贯彻于宏观审慎管理的各个层次。在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产业部门结构刚性和市场机制发育不足,货币政策存在非均衡效应,从而造成金融资源在实体经济部门间配置失衡,这些非均衡加剧了我国经济结构性矛盾,并造成资产泡沫、信贷结构集中、信贷资产风险等问题。笔者明确指出了我国差别化金融调控的四个目标和以金融机构与行业为对象的具体差别调控措施,并以逆周期资本缓冲、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差别利率政策和房地产调控为例进行了统计和案例分析。最后,基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央行履职要求以及宏观审慎管理特性,建议从制度上明确中央银行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中的地位,赋予中央银行对具有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权。由于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管理是一个有机整体,两者缺一不可。为保证监管的质量,监管部门应制定更明确清晰的监管目标,树立宏观监管意识,提高宏观政策水平,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体系。此外,基于差别化调控政策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突出效果,我国应在促进弱势部门融资、抑制优势部门过度融资、防范和化解资产泡沫、化解信贷资产风险等方面继续推进差别化调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