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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李宗仁、白崇禧再次执掌广西政权。面对久经战乱、满目凋零的广西社会,新桂系痛定思痛,着手准备建设广西,以图再次问鼎中原。20世纪30年代初期,新桂系相继提出“三自政策”与《广西建设纲领》,以其作为建设广西的理论依据和指导思想。在新桂系主持的各项建设中,经济建设开始得到重视,而其首要任务就是整顿广西的财政金融。为此,新桂系决定组建广西银行。1932年,广西银行在南宁成立。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银行营业的基础就是充足的资金。为此,广西银行在营业之初积极吸收存款与储蓄。银行以负债形式吸收的各类存款,集中了大量社会资金,适逢新桂系进行大力建设广西,为广西银行发放贷款与进行投资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广西银行开设汇兑与信托业务,便利了款项拨付与物资购销,促进了广西商业贸易的发展。广西银行在营业之初还被授予发行桂钞的权利,为此发行桂钞成为其业务之一。1935年法币改革,禁止金银流通,广西银行随之开设金银收兑业务。1936年,新桂系进行财政金融改革,撤销广西省金库,其业务交由广西银行代理,广西银行随之增设代理金库业务,全面接管广西省内各级金库。1940年,新桂系将广西出入口贸易处与广西农民银行并入广西银行,原属广西农民银行的农仓业务被广西银行接管,由于贸易处的并入,广西银行信托业务得到加强。抗战时期,资金短缺,广西银行为保证各分支机构间资金供给,在各分支机构间设立资金调拨业务。除以上公开操作的业务以外,广西银行在抗战时期还暗中组织内帐业务,专门用于进行各类投机。银行业务的开展往往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广西银行作为新桂系的御用银行,在其业务发展中,新桂系自然倾其全力帮扶。新桂系运用财政手段扩充银行资本;通过金融改革,调整银行业务;通过制定财政金融法令,打击钱庄、银号等广西银行业务上的竞争对手。抗战之后,由于国民政府的财政金融监管,使得广西银行存款、放款业务发展受到限制,信托、国外汇兑、发行桂钞、收兑金银等业务被取消。总而言之,广西银行通过其业务经营为广西各项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完善了广西金融网络,支持了中华民族的抗战事业。但其业务最终目的是服务新桂系,帮助新桂系控制广西的经济。在抗战时期,广西银行将大量资金用以商业投机,加剧投机之风盛行。因此,其功绩不能否定,但其局限性也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