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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有效解决企业委托与代理问题的长期激励机制,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已经在西方企业广泛实施,并取得了极大的成功。从上世纪90年代起,股权激励机制被引入到国内,并逐渐受到理论界的关注。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所处的阶段不同,这种激励机制在我国所面临的环境和条件不同,理论上先进有效的激励机制搬到国内未必能产生同样的效果。
本文旨在通过实证分析揭示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实际效果,并通过对实证结果的分析找出原因。在介绍股权激励的基本理论和原理的基础上,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为样本,选取财务指标作为绩效评价指标,运用主成分分析法获取企业各年绩效的综合值,采用高管层平均持股比例作为股权激励指标,运用计量经济学软件进行回归分析,推导高管层持股与上市公司绩效的关系,并且实证过程细化到不同持股比例区间。从实证分析的结果来看,我国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检验结果非常不显著。主要原因是股权激励在国内的发展历程仍然比较短暂,运行过程还不够成熟,监管法规和制度不完备等。高管强制持股使得高管作为的积极性收到削弱等。本文共有五章,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回顾总结股权激励的理论文献和股权激励等概念的概述,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第二部分是激励效应的理论探讨与模型分析,包括第三和第四章:第三部分,也就是第五章,分析结论并给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