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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与社会取得空前发展。30余年年均9.8%的GDP增长速度,使中国迈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同时也为世界经济发展提供巨大动力。但是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性问题仍旧突出。特别是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由于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导致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造成严重环境资源浪费问题与环境污染问题。当前,面对能源资源相对不足、生态承载能力不强的基本国情,“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五位一体发展的战略高度,重新平衡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生态危机根源在于“制度危机”,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还是在于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基本制度。生态文明建设是涉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本性变革的战略任务,必须要依靠制度。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会议时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这其中既包括对已有制度的继承和发展,也应该涵盖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创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创新性、探索性。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即关乎资源系统与环境系统的重新耦合,又关系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的重新构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必须要从国家、企业、个人“三个主体”出发,通过对比国内外生态建设发展分析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演化规律的基础上,构建符合中国国情和阶段性特征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和与此配套的实施机制,走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为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打下更加牢固的生态环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