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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是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人们追求的目标。维护社会秩序的良好运行,不仅需要法律、制度、规范等强制性的规定,而且还需要价值思想作为内在粘合剂。而信仰是价值体系的核心,必然对社会秩序的维持具有重要的价值。本文从哲学的层面,来考察信仰在维护社会秩序过程中的正面价值。本文首先界定信仰与社会秩序的相关概念为后面展开论述作铺垫。紧接着从信仰与构成社会秩序的每一个要素的具体关系中分析信仰对于社会秩序的意义和价值。最后分析了中国社会信仰危机产生的原因与根源,阐述了当前构建合理信仰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论述了当前构建合理信仰需要坚持的原则。具体来讲,论文共有七部分构成:导论部分。在这一部分里首先引出问题,说明本文研究的缘起和意义,阐明了信仰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价值,然后梳理了有关信仰和社会秩序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最后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方法及可能的创新之处。第一章是信仰的规定性。从主体的角度、意识层面、心理层面、认识论的层面以及社会文化的层面来论述信仰的内涵,在此基础上说明了,信仰具有极度信服性、实践性和超越性等特征。论述了信仰存在的终极原因和社会现实原因。澄清了对于信仰的一些误解。第二章是社会秩序的规定性及其与信仰的关系。在本章中详细论述了社会秩序的本质,指出社会秩序的构成要素:一是主体要素,也就是构成社会秩序的人及由人组成的社会组织;二是社会制度,社会制度是社会秩序得以维护的外在规矩;三是社会价值,社会价值是社会秩序得以维护的内在灵魂,是“软”手段,三者共同构成社会秩序的有序运行,缺一不可。在分析了人类历史上社会秩序与宗教信仰关系的基础上,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思路讨论了社会秩序与信仰之间总体的辩证关系:当信仰与社会生产方式相符合时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粘合剂”,当信仰与社会生产方式不相符合时往往成为变革或破坏社会秩序的力量。第三章是信仰对于社会秩序主体的价值。主要从信仰与社会秩序主体要素的关系方面来讲它的社会秩序价值。首先从主体对于信仰各方面的需要来看,信仰是人的生存方式之一;它不仅满足社会主体形而上学的需求,而且还满足社会主体心灵家园的需求,赋予社会主体生命的意义。其次,信仰还对于社会主体具有强大的凝聚作用,这种凝聚作用不仅表现在社会个体之间,还表现在社会组织、民族之中。第四章是信仰对于社会秩序制度规范(以道德、法律为例)的价值。本章梳理了道德与信仰的关系,道德与信仰在起源上具有共同的因子,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信仰既赋予道德内容又维护了道德的权威。信仰是道德由他律转为自律的内在规则,不断推进道德的演进和发展,为道德提供本体论的依据,赋予道德以力量,并且使道德主体更加坚毅而稳定地坚持某种道德。接着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了法律的局限性:立法的局限性;确定的法律规范无法完全符合不确定的客观事实;法律工作者的主观世界与客观现实无法完全相符;法律的语言和适用范围也是有限的。最后阐述了信仰对于法律局限性的弥补:信仰为法律提供合理依据和行为准则;信仰强化人们对法律的遵守使法律具有权威性和神圣性;信仰为法律提供终极价值判断。第五章是信仰对于社会秩序价值的意义。本章论述了信仰本身的价值体现,也就是信仰价值的产生,自我意识和自我超越意识的产生是信仰价值产生的源泉;对终极目标的追求与关切是信仰价值形成的推动力。通过分析信仰在广度上是范围最广的价值评价标准,在深度上是最高的价值评价尺度,阐明了信仰在价值系统中的核心地位。第六章是当代中国的信仰危机与信仰构建。本章分析了当前中国社会信仰危机产生的原因和根源,在此基础上说明了社会秩序受到挑战,当代中国急需构建合理的信仰,接着阐明了在当前中国构建合理信仰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以及构建合理信仰所要遵循的原则:在时代与民族的视域中还原文化的本性;人性基础之上的终极关怀;以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信仰为核心;保持理性与信仰的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