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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社会的发展,公民的民主和法律意识逐步提高,劳动关系出现了更为复杂的局面。因劳资关系处理不当而引发的劳资纠纷事件愈演愈烈。近两年,席卷全国的出租车罢运事件更是暴露了中国在劳动关系处理上的严重问题。 集体谈判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手段和国际惯例。通过集体谈判规范劳动关系事务,构成了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制度的核心。集体谈判制度已成为西方主要市场经济国家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非常成熟的制度。 中国自20世纪90年代也引入了集体谈判制度,并逐步将其应用于劳资关系的处理中,然而由于工会作用发挥受限、劳资方实力相差悬殊、法律不完善等原因,中国的集体谈判制度并未能真正建立起来。集体谈判未能在处理劳资关系中发挥应有作用,而成为一纸空文,这与政府的角色定位错误有很大关系。正是因为政府的角色定位错误,使其未能扮演好劳资集体谈判促进者的角色。基于此,本文通过对有关资料的分析综合和归纳演绎,以政府角色定位为重点,论述政府在促进劳资集体谈判中的作用。 本文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阐述此次论文的目的、意义及相关论述;第二部分阐述了集体谈判的概念、条件及政府的作用;第三部分介绍了中国集体谈判的现况,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第四部分阐述了西方主要国家的集体谈判概况及政府在其中的作用;第五部分则是根据中国集体谈判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借鉴西方经验,提出中国政府保障劳资谈判顺利进行的举措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