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外产品进入国内消费市场。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产品促销翻译进入我国翻译市场,如广告翻译、产品说明书翻译、商业宣传材料翻译等,化妆品说明书的翻译便是其中之一。越来越多的知名化妆品公司意识到,要想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除了要保证化妆品自身的质量,还要在产品说明书的翻译上下功夫。一份赏心悦目的产品说明书不但能完整的传达产品信息,而且能增加消费者对商品的好感,刺激消费。因而化妆品说明书的翻译越来越受到重视。而目前我国化妆品说明书的翻译现状不容乐观,对此缺少针对性的理论研究和系统性的理论指导,用词不准确、行文不规范、汉式英语等现象时有发生,致使化妆品说明书翻译质量良莠不齐,难以适应市场的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笔者认为,要提高翻译质量除了需要加强译者自身翻译素质训练外,正确的翻译理论指导也至关重要。而西方功能翻译理论中“目的论"的思想不失为一条指导产品说明书翻译的可行性原则。目的论,作为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认为翻译最重要的原则是“目的原则”,翻译是一种目的性行为,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过程。该思想对指导应用文本翻译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化妆品说明书属于应用文本,有很强的目的性和功能性。所有化妆品说明书的最终目的都是吸引消费者,刺激其购买欲望,为商家在市场上创造最大化的利润。本文旨在从费米尔“目的论”视角对英文化妆品说明书的中文翻译进行研究分析。文章从目的论角度深入探讨化妆品说明书翻译的目的和翻译要求,并阐述了翻译时应考虑三个方面:生产商(即发起人)的目的,目标受众的期待和译者的责任。本文通过大量实例来论证目的论法则在化妆品说明书翻译中的运用及其可行性,提出以归化为主的翻译策略是化妆品说明书翻译的策略趋势,并结合归化特点对翻译层面进行了相关探讨,指出目的论原则不仅适用于指导化妆品说明书的汉译,为化妆品说明书翻译的独特目的性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