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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企业境外间接上市在我国发展异常迅速。由于这种上市方式绕过了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约束,给我国金融秩序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因而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本文就以境外间接上市监管的法律问题为研究中心,采用分类、比较和归纳的法律研究方法,从多角度对境外间接上市法律监管制度作了较为深入的分析,重点在于探讨我国对境外间接上市法律监管的现状及其完善。全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门。正文分为五章:第一章是境外间接上市的概述。首先简单介绍了境外间接上市的定义、原因和运作模式,通过分析其对我国的影响,指出我国有必要对其进行监管,并进一步论证了应对其进行监管的主体,引发了下文对境外间接上市多层次监管的分析。第二章专门论述对境外间接上市的证券监管。首先分析了证券监管的目的,即:减少我国金融制度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协助境外监管机构保护境外投资者及维护境外证券市场的公正、有效、透明。之后,文章回顾了我国对境外间接上市证券监管方式的演变。其中,着重介绍了“无异议函”方式的产生和消亡过程及其性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若干完善我国现有境外间接上市证券监管制度及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合作的建议。第三章专门论述了对境外间接上市的外汇监管。首先分析了境外间接上市外汇监管的内容,指出无非是对相关的资本出入境进行监管,进而回顾了我国历年来对境外间接上市相关的资本出境和入境两个层次的外汇监管制度,并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第四章专门论述对境外间接上市中返程投资的法律监管。首先分析了返程投资的定义、模式及其危害,回顾了我国对境外间接上市返程投资监管实践的发展,进而提出相关完善境外间接上市返程投资监管制度之建议。第五章从“假外资”,股权、股息与税收问题,员工股票期权问题三个角度简单论述了对境外间接上市的税务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