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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机制是一种建立在委托代理理论和最佳契约理论基础之上的一种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它赋予了经营者一定限度的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使得经营者也成为实际意义上的企业所有者,与公司的股东共担收益和风险。企业为了使管理层能够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消除短视化行为,将股东权益最大化与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其进行经营决策的主要依据,从而在股权激励中给与企业管理层一种获取企业股权的经济权利。企业会在其股权激励计划中设定一定的目标,当管理层完成设定目标时,他们就能获得相应的股权,当管理层顺利行权后就能获得相应的股权激励收益。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层通过选择不同的会计方法或者采取非会计手段,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操控,粉饰企业财务数据,控制企业财务报告的披露过程。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会诱导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造成错误的理解。股权激励设计的初衷是为了对企业管理层进行激励,从而使其尽职尽责的为企业长远发展进行服务,然而,我国上市公司在实际运用股权激励的过程中,管理层为了达到行权条件并获取高额收益,往往会在股权激励中进行一系列的盈余管理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利益,也损害了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因此,研究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前后及过程中管理层存在的盈余管理行为,分析企业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动因及危害,借此提出规范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对策和建议,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对我国上市公司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本文选择以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其2006——2016年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以及2006年——2016年的股价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后发现,金螳螂管理层在其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盈余管理行为,并且指出金螳螂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为:企业管理层在股权激励中通过B-S模型调低股权激励费用,通过分红送股等手段不断稀释公司股份来降低行权价格,并且通过调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降低行权标准来进行盈余管理。通过分析得出,企业管理层在股权激励中采取盈余管理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以便符合股权激励行权条件,降低行权价格并抑制股价,以便其可以顺利行权,从而获取股权激励收益,减少行权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从而最大化其资本利得收益。本文通过分析金螳螂管理层在股权激励中采取盈余管理的手段及其危害,进而提出规范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对策及建议:我国政府应加强政策的引导及政策法规的完善;加大对企业财务造假等行为的监督和处罚;营造一个规范的市场环境,强化信息披露制度,从政府层面做好相关风险的防范工作。我国上市公司应当加强企业监督力度,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设计并制定合理的业绩考核指标,注重长期绩效的考核;合理设定股权激励的行权价格且不得随意更改;延长股权激励等待期和限售期等,减少管理层短视化行为。通过研究说明金螳螂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盈余管理,给我国政府及上市公司如何做好股权激励提供一些参考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