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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起步晚、股权融资和再融资条件严格、信用机制建立不完善等现状,导致我国上市公司的外部融资约束普遍存在,信息披露水平成为减轻企业融资约束的重要影响因素,环境信息作为企业对外披露信息重要组成部分,其对融资约束影响的相关文献相对较少。论文在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整体水平较低,行业性质不同的背景下,考察环境信息披露对企业融资约束水平的影响以及不同行业性质下二者关系的差异,并在现有文献的基础上,即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显著不同,本文试图考察环境信息披露在产权性质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中是否发挥了中介作用,从而更全面地理解产权性质对企业融资约束的作用机制。论文在回顾融资约束、产权性质与环境信息披露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根据预算软约束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以及信号传递理论对三者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并提出相关研究假设。选取2012-2015年度A股制造业18类行业作为研究对象,利用独立样本T检验方法、多元回归模型、probit模型和分组检验的方法研究产权性质、环境信息披露与企业融资约束三者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国有企业融资约束水平相比非国有企业显著偏低,而其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显著偏高。企业对外披露的环境信息水平越高,越能够有效缓解企业外部融资约束程度,而不同行业性质下,环境信息披露与融资约束之间关系又存在明显差异。非重污染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越高越能够显著降低企业外部融资约束,而重污染企业下两者关系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因此,产权性质可以通过提高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进而缓解企业外部融资约束程度,即环境信息披露发挥了中介效应。本文可能的创新点:首先,论文的研究结论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研究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因文献;其次,以信息不对称和信号传递理论为基础,分析了环境信息披露对融资约束影响,丰富其经济后果的研究;最后,为环境信息披露在缓解企业融资约束方面的中介作用提供经验证据支撑,也为探究不同环境信息披露类型对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提供一定的研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