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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独立作为我国宪法所确认的司法原则,要求司法与公众(包括传媒)保持一定距离,以确保司法公正;传媒对司法的监督,其权利发端于言论自由,但其对道德、伦理、风俗、意识形态、时事政治等非法律因素的关注容易引发公众对司法的怀疑。这使得二者在舆论热点事件中常常产生碰撞。为平衡二者关系,立法应当最大限度地保障传媒自由,依靠具体可操作的司法公开、人员管理、采访流程等互动法律框架,减少对传媒自由不必要的限制,通过立法确立传媒自治,保障传媒自由的能量得到充分发挥,使司法的运作与决策最大限度地通过传媒进入公众视野,借力传媒监督推动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通过对传媒自由的合理限制,维护司法独立,保障其他权利主体合法权益,促使二者共同服务于实现社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