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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作为我国目前上市公司主要融资手段之一,现如今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定向增发与配股、公开发行并列成为我国上市公司最常使用的三种股权再融资手段,但近几年,定向增发的“风头”远远超过了其他两种再融资手段,成为上市公司融资的主要手段。我国定向增发相较于国外起步比较晚,但发展很快。2006年我国颁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由此拉开了定向增发的帷幕,使得定向增发开始出现在我国资本市场的舞台上。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需求也越来越高,已经上市的公司为了自身的发展需求,对资产、货币的需求也大大增加,因此也就更加需要进行再融资。自诞生以来,我国定向增发年募集资金总额一直连年攀升,势不可挡,并在2016年达到十年来历史新高。定向增发“来之汹汹”,自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出现以来在学术界也是备受关注。但在近两年,定向增发却呈现减弱之势,这引起了学者们想要探究定向增发中存在的问题。定向增发是股权再融资手段的一种,是指向特定机构或个人投资者等对象发行债券或股票等投资产品,在国外也称为私募。相对于公开发行,定向增发又被称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我国定向增发虽然起步较晚,研究还不够深入,但国外的私募已经历史悠久,国外的学者已经对这种非公开增发新股的方式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研究的范围业涵盖了许多方面,如定向增发经济后果、定向增发低价发行、定向增发长短期市场表现、定向增发目的等。“利益输送”这一概念也是由国外学者首次提出来的。本文选取了 2014年-2016年我国沪深A股市场上进行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的数据,将其作为主要的研究样本,结合定向增发中大股东所注入的资产评估增值率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前后的业绩,来探究大股东参与定向增发中的利益输送问题,并得出了以下结论:(1)我国上市公司资产收购型定向增发中普遍存在大股东注入资产评估增值率虚增的现象;(2)在资产注入型定向增发中,注入资产来源于大股东的公司业绩显著低于注入资产来源于非大股东的公司。(3)从大股东参与定向增发后的业绩来看,以非资产认购定向增发优于以资产认购的方式。(4)我国法律法规依然不能够有效地制止上市公司和大股东之间利益输送的现象。(5)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工作与评估机制存在很大的漏洞,给了大股东进行利益输送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