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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资本市场结构,我国于2009年10月30日正式推出创业板。经过四年的发展,如今上市公司数量已从最初的28家增加到355家,总募集资金额达2149.18亿元,创业板的快速发展给中小企业及高科技公司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为我国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但在同一时间,创业板的发展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如“三高”、高管离职套现、业绩变脸等,尤其是高超募问题给创业板的健康发展带来了高风险。国内外不少学者对超募相关的问题进行了研究,不仅在制度层面运用IPO定价理论和IPO抑价理论进行分析,还研究了超募融资的动机和超募资金的后期使用情况及效率,研究发现:国外学者对超募问题的研究大多置于IPO抑价研究中;国内学者对超募问题的研究主要是针对创业板,发现创业板普遍存在超募问题且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偏低。本文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针对我国创业板出现的超募现象,首先分析了我国创业板的超募现状,包括创业板的总体超募规模,不同行业的超募情况以及创业板与其他板块的超募状况对比情况等,发现创业板上市公司超募已成为普遍问题,且创业板的超募比率高于中小企业板和主板市场。然后分析了创业板超募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带来的危害,研究发现产生超募的原因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经济形势好转、产业结构调整等宏观层面原因;我国新股发行定价机制不完善等直接原因;投资者自身的非理性投资行为;以及在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利益相关方竞相追逐自身利益等。创业板超募不仅浪费社会资源,损害投资者利益,对上市公司自身的发展也会产生不利影响。然后利用数据对超募资金的投资流向进行了分析,并对其资金使用效果做出评价。本文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对创业板超募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神州泰岳作为研究对象。在了解其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神州泰岳的IPO超募状况和超募资金的使用等方面展开了分析,重点关注其超募资金的使用效果,并总结了其在超募资金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给出了超募资金的使用建议。文章最后在汲取国外成熟资本市场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具体情况,在解决超募问题和超募资金的使用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超募问题,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新股发行制度,同时加强对保荐机构等利益相关方的监管,切断中介机构佣金与超募额的关联关系,防止不正当的利益输送损害投资者利益,同时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引导其理性投资。对于超募资金的使用方面,可以聘请专门的投融资团队来管理公司的超募资金,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对其使用计划及具体方案实行透明的信息披露,防止公司滥用超募资金;另外,不妨使用一定份额的超募资金来成立一个投资者保护基金,当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低于发行价格时,公司可以利用该基金来弥补投资者的损失,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