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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自然环境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基础环境。可以说,如果没有自然,也就没有今天的人类。人与自然通过相互依存,相互影响,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然而自人类社会进入工业革命时代之后,人类对自然的改造力度逐渐增大,破坏了人与自然原本和谐的依存局面。即人类对自然的索取越来越多,但却没有给予其相应的补偿,也没有给其留下足够的时间来自我补偿。尤其是近半个多世纪以来,人类对自然的无度开发和疯狂破坏造成了今天全球资源能源短缺严重,生存环境重度污染破坏的局面。近年来,随着沈阳经济的快速增长,导致沈阳生态环境污染与破坏日趋严重,给社会的正常发展和人类的身体健康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也正因如此,目前环境保护和治理问题逐渐被纳入政府重要工作,成为全市关注的焦点问题。有效的环境监管模式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期工作。如何有效的治理环境污染,做好环境监管保护工作,是沈阳市发展战略中重点考虑的问题。尤其是近年来,环境监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环境监管新模式的探索更显紧迫。为改善沈阳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护沈阳市生态安全,提高沈阳市生态功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出创新环境监管模式的研究,在“一体两翼”式的环境监管模式基础上,沈阳市又创建了一种新的立体化环境监管模式,简称“3×6+1”监管模式。对防止和减轻沈阳的自然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深远意义。所谓环境监管模式(又称环保监管模式),即是指国家为保护环境所采取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环境的标准形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包括环保监管体制模式和环保监管措施模式。解决环境危机的良策是有效的监管,有效监管的前提是科学的监管模式。现行环境监管体制不顺、主体庞杂、体系僵化,应建立“一体两翼”的环境监管体制模式和刚柔相济、内外结合的环境监管措施模式,即以行政区域监管为主体,以流域监管和局域监管为两翼的环境监管体制模式和集政府监管、协议监管、社会监管、自我监管的优长与互补,形成有机共生的环境监管措施模式。同时,应调整环境监管机构的设置,明确划分区域监管、流域监管、局域监管的职能权责;拓宽社会监管主体环境知情的途径,完善公众参与环境监管机制;通过协议监管、自我监管,激发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和化解环境风险的自觉性,降低环境治理成本,提高监管效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