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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麦金农和肖开创了金融发展理论,而传统的凯恩斯管制利率政策逐渐受到质疑。发展中经济实行利率市场化,使利率政策在调动金融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更为主动和灵活的功能成为一致的呼声。我国自1996年正式启动利率市场化进程以来,到2011年已经基本实现了债券和货币市场的利率市场化以及“贷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的阶段性改革目标。2012年3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银行联合发布的《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社会》报告中指出,未来金融改革的优先重点之一就是要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利率-增长机制的研究与实践的擅变,表明利率市场化不应“为了市场化而市场化”。首先,从经典经济增长理论模型(哈罗德-多马模型、索洛-斯旺模型和AK模型)入手,分析其中的利率因素,明确利率作用于经济增长的传导机制。其次,以改进的哈罗德-多马模型为基础,说明利率市场化通过改变储蓄率、储蓄-投资转化率及资本产出率对实体经济的增长产生促进作用。文章以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作为非市场化利率的代表,验证在利率非市场化条件下,经济增长对利率的变动是不敏感的,同时,指出我国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并存的典型二元经济,阻碍了利率促经济增长的传导机制。然后,实证部分以2002年至2011年月度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作为市场化利率代表,采用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检验验证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并证明了经济增长率对于市场化利率的反作用;同时通过对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投资利率弹性的计量分析,结果显示在不改变二元产权制度的条件下,单纯进行利率市场化对我国投资影响不显著。最后,根据模型分析和实证检验结果对我国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提出合理建议。通过对我国特殊情况的分析,有理由相信,与非市场化利率相比,市场化的利率能够更好地反映出市场中资金供求的变动,从而更好地配置金融资源以至经济资源,提高投资数量的同时改进投资效率,促使全社会平均生产率的提高。然而,在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必须与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相配合,只有这样才会使利率市场化在经济增长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