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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民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的增强,以及政府从推进政治文明建设方面不断倡导扩大公众有序政治参与,公众参与热潮在我国逐渐兴起。本文所探讨的就是立法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机制问题,着重分析了公众参与立法的基本理论、公众参与立法的基本途径以及公众参与立法机制构建等问题。整个论文的框架由绪论、正文、结论三部分组成。绪论从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这个著名论题出发,提出公民要为自己的权利积极参与到立法过程中,简要介绍了参与式民主理论在西方的兴起及实践,然后介绍了公众参与在我国兴起的背景以及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的现状。正文部分从理论、文本、实践和机制构建等方面分为四章来系统研究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并提出自己的思考。第一章侧重分析公众参与立法的基本理论。首先,对立法、公众参与以及公众参与立法等基本概念进行了界定。其次,从立法、公众参与和法律权利的角度,分析了立法的基本特征与公众参与立法的关系、公众参与立法权利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以及通过立法设定法律权利义务来实现参与者的利益诉求的参与动力机制。最后,从促进立法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公众参与技能和公民意识、推动公民社会建设等角度阐释了公众参与立法的基本价值。第二章着重介绍我国公众参与立法的基本途径。本章重点从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立法听证、立法论证会、立法座谈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和公民立法旁听等方面对公众参与立法的主要途径做了法律文本规范分析和实践应用介绍。第三章从实证的角度,结合乙肝病原携带者群体参与立法反对乙肝歧视的典型案例对公众参与立法机制进行分析。本章从乙肝歧视和权利觉醒谈起,围绕乙肝病原携带者反歧视权利诉求以及参与立法的主要途径,尤其是借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利用NGO和网络平台等拓展参与立法途径,对公众参与立法机制进行了多角度分析。第四章则结合现行立法规范以及乙肝群体参与立法的成功经验对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构建提出思考。本章主要包括利益表达机制、信息公开机制以及参与反馈机制的基本内容和完善相关体制的建议等,以期通过这些基础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推动公众参与立法的有效进行。结论部分则综合前面各章内容提出公众参与立法的基本机制模型,并把把公众参与立法的实践放到整个中国公民社会兴起的大背景下进行分析,这既是公民社会兴起的一个重要表现,反之也能够推动公民社会进一步发展,所以我们要自我实现,参与到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