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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是信息的生产者,信息的使用者主要包括债权人、投资人、政府、国家等利益相关者,企业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对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来说,其会比其他的信息使用者具有更多更早获得信息的优势,于是内幕人员便可能会提前计划为自己牟利,相比之下其余的信息使用者就会比较被动,无法预测企业的未来走势,这种信息不对称会引起股价在信息公告前发生异常波动。中国证券市场现在处于弱势有效阶段,即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能通过股价表现出来,内幕人利用内幕信息赚取超额利润,这不仅破坏了证券市场的秩序,而且给无法获得内幕信息的中小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由于近几年证券市场出现了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和配股行为涉嫌内幕交易的现象,所以本文运用事件研究法探讨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和高配股信息公布前是否存在内幕交易现象,从一个新的角度研究了内幕交易现象存在性,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文章以2010年上证A股247家高比例送股和转股上市公司和2000-2010年上证A股282家高比例配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分别以高比例送股和转股预案公告日和高比例配股方案公告日为0时点,通过分析0时点前后30天平均超额收益率的变动情况和T检验结果,并结合累计超额收益率曲线图、换手率曲线图以及对内幕交易效应和公告效应的计算结果,发现在信息披露的前若干天有显著的股价异常波动的现象,从而得出高比例送股和转股和高比例配股的上市公司在信息公布之前可能存在内幕交易现象的结论。最后为应对高送转内幕交易现象提出了两方面建议,在加强监管方面建议在相应的重点监管窗口期加强监管,并列举出相应的监管对象,在削弱内幕人内幕交易动机方面提出了提醒中小投资者理性对待上市公司高送转现象以及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议;同时本文针对高比例配股内幕交易现象同样给出两方面的建议,在加强监管方面也建议在相应的重点监管窗口期加强监管,在削弱内幕人内幕交易动机方面提出了完善高配股监管体系、完善会计准则、监督配股价格满足市场需求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