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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家最初的联系往往始于两国间贸易的发生与发展,中俄两国正式交往之前,双方已有间接和直接的贸易联系。俄国人最初听到有关黑龙江的信息是在十七世纪四十年代,此后下定决心派人去寻找黑龙江流域这片据传富饶无比的土地。俄国的武装队伍在行进途中向当地居民征税并强迫他们归顺,最后与中国政府发生了政治上的关系——俄国遣使来华并且发生了两次雅克萨之战。至1689年,中俄两国和平谈判并签订了《尼布楚条约》。该条约的签订虽然历经波折,但最终划分了部分中俄东段边界,同时处理了越界侵略、逃人和中俄往来贸易的规定等问题。早在清初,本国法律的制定并不是从边界或地域出发——如国防的需要来考虑法律的制定,而是从民族关系出发、针对民族特点来制定边疆法律。由于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在这种关系中,自然没有国际法存在的余地。而《尼布楚条约》冲击了中国当时的法律制度,打破了中国与其他大小国家的朝贡关系。康熙皇帝派了两位了解国际法知识的耶稣会士帮助中国使臣,最后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签订一个平等的国际条约。虽然当时的政府并未接受国际法和西式外交的模式,或者说康熙皇帝对于国际法只是策略性地运用一下,但客观上,这对于中国边境问题的解决非常重要。清朝初期比较重视边防建设,但由于国家没有对边界问题进行跟得上国际形势的相关法律制度而与国际社会脱节,清中后期的边防迅速泻落,让列强国家有机可乘侵占中国大片领土。总结这些边界历史,对我们现在的边事都是非常有意义的:经济发展是国防强大的基础;政治昌明是国防巩固的根本;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国防强大的关键;发展交通以沟通思想文化;同国际轨道并步同行。从清朝初期中俄边界问题开始,中间经过《尼布楚条约》的签订等一系列的中俄边界事务及纠纷,说明边界问题一直都是影响国家安全的隐患。我们应该着重完成统一的法制,使国家内部生活和谐、稳定和有序发展、与国际社会和谐相处、使国家成为一个法制健全、健康统一的整体。同时,更可使两国之间平等地通过和平方式合理、合法地互惠解决边界纠纷,并为其他地区及世界稳定与和平作出的贡献。通过对中俄两国解决边界问题的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证明只要能够遵循国际法中相关原则解决争端,把建立睦邻友好关系当作努力的目标,同时要根据国际形势的变化和国内形势的需要,在法律、政策上做必要的调整,与时俱进稳步前进,就可能有效化解所有冲突和矛盾。本文依上述线索,首先介绍清初中俄关系及其《尼布楚条约》的签订。在此基础之上,探讨《尼布楚条约》签订前后清政府对中俄东北边事的管理制度。在此运用法史学研究方法,尤其以国际法的视角探讨了边事问题的重要性。通过苏俄学者对该问题的典型观点与历史事实的比较,从《尼布楚条约》中管窥清初中国政府的边事观念与态度,总结了它对当代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