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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由于人们片面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赖以生存的环境遭受到严重的污染和破坏。与此同时,人们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却更加追求更好的生活,对自己的权利也更加地重视。在这个背景下,一种新型的权利即公民环境权产生了。公民环境权成为了全球所共同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现已有国家将其作为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来加以保护。目前,在学术界针对公民环境权的论述,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针对公民环境权是否纳入到宪法中,学者们持不同的意见,没有达成共识。所以,需要进一步的对其进行探讨,这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还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因此,本文主要从理论基础和价值定位上为公民环境权写入宪法提供一些浅薄的理论依据,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本文以公民环境权入宪的法理分析为论题,全文从五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引言。本部分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研究目的和意义;二是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三是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创新点。第二部分:公民环境权的概述。本部分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环境权产生的背景。从历史背景和现实背景进行介绍;二是对公民环境权释义的分析。首先,介绍了公民环境权的概念,通过列举我国学者关于环境权概念不同的观点,从而归纳总结得出公民环境权的概念,在这里讲述的是狭义上的公民环境权。其次,介绍了公民环境权的属性,它是具有公权和私权的双重属性的新型权利。最后,介绍了公民环境权的主要内容;三是讲述了宪法层面上的公民环境权,即指宪法中所规定的、以公民基本权利为形式表现出来的环境权,并讲述了宪法层面上的公民环境权的意义。第三部分:公民环境权入宪的理论支撑及必要性。公民环境权入宪的理论支撑这一部分包括两大方面。第一方面,讲述了公民环境权入宪的理论基础:人权理论所倡导的两种理念即人人生而平等和天赋人权,它们为公民环境权能够纳入到宪法中提供了其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或者基本权利的理论支撑;契约理论理顺了公民环境权中公民与国家或者政府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其能够正确合理地处理两者之间的环境权提供了理论的支持;正义理论在环境中的实质就是环境正义,它包含了代内正义和代际正义,同时公民环境权是符合正义属性,这为公民环境权写入到宪法中提供了理论依据;可持续发展理论注重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和持续发展的理念,协调经济和环境之间和谐发展的关系,为公民环境权入宪提供了理论和思想的指导。第二方面,则介绍了公民环境权入宪的价值定位。公民环境权的价值是追求公平与效率价值的平衡和追求自由与秩序价值的统一,这也为公民环境权写入宪法中提供了理由。又分析了公民环境权入宪的必要性:一是我国环境日益恶化的要求;二是实现公民诉权的要求;三是体现宪法目的的要求。第四部分:公民环境权入宪的可行性分析。本部分有三个方面内容。首先介绍了国际公约的推动;其次介绍了我国地方关于环境权的法规;最后介绍了国家政策的规定。通过这三个方面的内容说明公民环境权入宪具有现实的可行性。第五部分:公民环境权立宪的制度设计。本部分有两方面的内容。首先介绍了国外公民环境权入宪的三种设计方式,通过比较得出我国更适合第三种设计方式即采取将公民的环境权利和义务与国家的环境义务相结合的方式。其次讲述了我国公民环境权入宪的构建。除了在我国宪法条文中规定公民环境权,还需要通过宪法解释和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