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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二十世纪,人类经历了两场世界大战。大战结束之后,有些先前的敌国握手言和,实现了和解;有些敌国则停留在敌对的状态,一直未能冰释前嫌;有些国家的关系则更为复杂:有过政治上的靠近,实现了和好,但最终却因某些原因回到了敌对的状态。虽然现有的和解研究已经较为成熟,但是它们并没有从理论角度很好地分析中日关系的现状,也没有对中日关系的前景做理论化的分析。本文试图通过和解理论阐释中日间和解的障碍。 本文主要做出三点贡献。第一:批判性地建立在已有和解研究的基础上,本文通过梳理和解研究的历史演化过程,给出和解的全面定义;第二:本文在厘清和解的现实主义理论与建构主义理论各自边界的基础上,评析这两种理论各自的解释范围和局限;第三:综合和解的现实主义与建构主义理论,提出初步的分析国家间和解过程的理论框架。在全文对中日关系变化分析的基础上,本文得出了以下基本结论:心理举措只有在政治举措行之有效的前提下才能起作用,单独考虑政治举措或心理层面因素中的任何一种并不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国家间的和解:现实主义理论强调的是政府层面的和解,而深度和解大多是建立在民众互信和友谊以及威胁感知消除基础上的;建构主义的路径通常只有在双方实现浅度和解的基础上才能起作用,没有决定性政治行动的前提,建构主义的路径往往无法起作用。政治障碍与心理障碍的存在及其相互影响,阻碍了中日之间的和解,中日关系的前景不容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