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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相对于元杂剧乃至明杂剧所受到的关注程度,作为杂剧艺术的完结形态且时间距离上和当代最为接近的清代杂剧创作,由于一直以来被简单地看作脱离演出实践的典型代表及杂剧艺术的衰落阶段,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与客观的评价。虽然近来已有一些学者就清初及晚清的杂剧做出了比较系统的考察,但是在时序层面上“承前启后”的清代中叶杂剧却很少被整体上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而获得与其戏剧史地位相称的应有关照。本文是为对其进行比较全面深入探究的尝试。第一章从清代中叶的划分与其时代风貌及戏剧史背景入手,旨在探讨清代中叶杂剧创作相关的外部环境。具体而言,尽管学界各种分期方法不同,但清代中叶普遍意义上应指乾隆和嘉庆两朝,即公元一七三六至一八二零,长约八十五年。和清初的立国未稳与晚清的变局丛生比较,这段近一个世纪的时间是有清一代在政治上的相对稳定时期。而从中国戏曲发展史的角度衡量,清乾嘉时期却又是变幻纷纭、格局重构的重要阶段。起自民间乡野的各地方声腔携带着充沛饱满的活力跃跃欲试走上前台,而被统治者所遵奉的正音昆腔却日渐衰落。因应着时代审美转向的趋势,雅部与花部之间此消彼长。另一方面,宫廷演剧的繁盛对于清中叶戏曲发展的推动不可忽视,它所产生的自上而下示范效应是维持民间演剧和文人创作不断涌现的必要动力。第二章依据前章末节所作的存佚情况统计,就清代中叶杂剧进行微观考察,将其分为三段,即乾隆前期(1735-1774);乾隆后期(1775-1795);嘉庆时期(1796-1820),从以上三个阶段中挑选出较具特色与代表性的十二位剧作家,对他们的生平经历和杂剧创作成就做一番简要概括的介绍评述,以试图从更为详尽的层面展示清代中叶杂剧创作的基本面貌与发展历程。另一方面,就参与清代中叶杂剧创作的剧作家中比较显著的两点现象进行分析,首先是满族及蒙古族文人和他们的杂剧创作;其次是在乾嘉时期比较集中地出现山东杂剧作家的情形。第三章着力探究清代中叶杂剧的内容旨趣及在艺术形式上的变化与创新。依据作品立意取向的不同,将它们大致分为征实尚史、教化劝惩、抒情写志三类。由于清乾嘉时期经史考据之学极为昌盛,所以有些杂剧作家不免将治学之道用在创作上,或考述历史,或刀笔写录亲历时事,使之成为了其学术的延申或补充。在思想意趣上,清中叶杂剧大多以正人伦、教风化为己任。这一方面得自康熙以来对程朱理学的尊崇,另一方面,封建末世各种深层矛盾的外化使文人们愈觉维系圣人纲纪的紧迫感,而在他们挥笔言劝惩之旨的同时,对人性善恶的认识亦多有拓展。但不少作品则仍秉承抒写情志的传统,托他人之事以浇胸中块垒,表现各种人生感怀。而艺术新变主要在三个方面有所体现:第一,体制上最大程度地缩长为短,以单折短剧的大量出现为标志;第二,通过改编花部戏或引通俗小说中的题材入杂剧实现“俗文化”因素的借用;第三,杂剧创作趋向主观化、诗文化,成为写心抒情的重要手段。不过,上述诸种体制形态上的革新最终却从不同侧面构成了杂剧舞台因素的进一步弱化以至于消解。论文的结语部分总结了清代中叶杂剧创作的主要特点及其影响。